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出紧急通知防止埃波拉病毒病传入我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0-23 生效日期: 2000-10-23
发布部门: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
发布文号: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今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加强检疫工作,严防致命的埃波拉病毒病传入,确保国内人民的身体健康。 
 
  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乌干达北部的GULU地区爆发埃波拉病毒病。这是第一次乌干达报告发生该病。截止10月18日,共发现94例疑似病人,其中39人死亡(病死率42%)。为控制疫情,该国卫生部已建立一支国家级防疫队伍, WHO已派流行病学专家去疫区进行有关流行病学调查和采取控制措施,并协调国际有关方面给予技术和设备等方面的帮助。 
 
  埃波拉病毒病(也称埃波拉出血热)是由埃波拉病毒(Ebola Virus)引起的传染性很强的出血性发热性疾病,病死率为50-90%。该病仅在非洲发生,1976年第一次在中非苏丹南部和扎伊尔北部发生流行,因当时流行于扎伊尔北部的Ebola小河流域,故被命名为埃波拉病毒。该病毒通过接触病人的血液或其他体液,经皮肤、呼吸道或结膜而感染。潜伏期为5-14天,平均7天。临床症状为突然起病,表现为发热、头痛、肌痛、结膜充血等。几天后可出现呕吐、腹痛、腹泻、咽痛,严重病例可出现无黄疸型肝炎和胰腺炎。数日后可出现轻重不一的出血倾向,出血可为致命原因,但更多病人死于肝、肾衰竭和致死性并发症。 
 
  为防止埃波拉传入我国,保护国内人民的身体健康尤其是前往疫区人员的健康安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关加强对该病的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 
  1、对来自上述疫区的旅客,如发现有发烧、头痛、肌痛、结膜充血等症状的,要立即实施隔离留验。对病人的分泌物、排泄物以及病人接触过的其它物品应实施严格的消毒等卫生处理。 
  2、发现有关疫情时,要在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同时,及时上报。 
  3、目前,对埃波拉病毒病尚无有效治疗药物和预防疫苗。对前往上述疫区的人员,要提供有关疫情信息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咨询服务。 
  4、要加强对来自疫区的易感动物(特别是灵长类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严防埃波拉病毒病传入我国。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000年十月二十三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