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建建发函[2001]2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办建[2001]24号)和《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的意见》(建办建[2001]25号),决定从2001年7月1日起启用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新资质证书正本标准尺寸为420×297mm(即标准A3型纸),使用进口胶版纸单面全彩色防伪印刷。证书正本的国徽采用特殊防伪工艺印刷,在荧光验钞灯照射下可见国徽的红色亮度增加。
新资质证书副本标准尺寸为257×182mm(即标准B5型纸),使用特种纸张全彩色防伪印刷。证书副本由塑料封皮和内芯二部分组成,采用防伪设计,一是内芯采用特种水印纸,在光源充足处可见均匀的齿轮图案;二是"持证说明"四个字采用特殊工艺印制,在荧光验钞灯照射下由黑色变为红色。
新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均可采用手工或计算机打印二种方式填写。
新资质证书在授予企业前必须填写新的编码。新的编码规则详见附件。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填写说明(略tbd134)
二00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