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大政办发[2004]3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大连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夏德仁市长
副组长:王承敏常务副市长
戴玉林副市长
成员:张军市政府秘书长
徐国臣市政府副秘书长
郎连和市政府副秘书长
曲晓飞市计委主任
栾庆伟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于文元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刘伟春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刘晓英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国平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树良市公安局副局长
仇黎明市人事局副局长
王馨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德超市国家保密局局长
王发田市通信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2、审定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纲要。
3、研究处理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4、协调解决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3688672,传真:3609893)。徐国臣兼办公室主任,于文元(兼)、张守仁为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管理。
2、编制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纲要,制定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和门户网站建设方案及其年度建设任务指导书。
3、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申请立项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进行前期审核,听取专家对项目建设方案的必要性及技术标准的论证意见。
4、统一掌握纳入市财政预算的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和建设过程中所需设备的政府招标采购。
5、制定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中涉及的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6、负责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保密技术保障。
7、负责公务员电子政务应用技能培训。
原大连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同时撤消。
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