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银行各管分行及重庆、沈阳、珠江(广州)分行;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各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
一九八八年国库券发行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九八八年国库券发行的具体手续和有关凭证、表格按《一九八七年国库券发行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执行。
有关国库券发行推销费的标准、分配比例、支付渠道、开支范围等,由财政部同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