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注销15家期货经纪公司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13 生效日期: 2001-02-13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期货字[2001]2号)
(证监期货字[2001]2号) 
 
天津、广州、深圳、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厦门、哈尔滨、石家庄、南京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永信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等15家期货经纪公司停业整顿期满,不具备恢复营业的条件。根据《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注销其《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请你们立即收缴相关期货经纪公司的许可证并上交我会。 
  附件:被注销《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15家公司的名单 
 
 
二00一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被注销《期货经纪业务经营许可证》的15家期货经纪公司名单 
 
  北京市:永信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厦门市:厦门开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三祥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河北省:河北际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广东省: 
  广东广信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广州华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汕头南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广东粤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圳市宝源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市: 
  上海大庆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宏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中机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东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赛德联合期货经纪公司 
  江苏省:常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