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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压力测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29 生效日期: 2004-03-29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二级市场投资者参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发行新股的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在2004年4月3日(周六)组织全网配售发行压力测试。测试使用的相关文件将于3月30日(周二)分别通过沪、深交易网下发。测试参与者除了从沪、深交易网接收外,还可以从上证所、深交所、中国结算公司网站下载,请各会员单位做好测试准备工作。 
  上证所网址:www.sse.com.cn/会员公司专区/业务支持/技术支持/最新通知。深交所网址:www.szse.cn/服务支持/技术专栏/相关文档。中国结算公司网址:www.chinaclear.com.cn。 
  联系电话: 
  上海证券交易所021-68800030*9*5 
  深圳证券交易所0755-82083510,82083511 
  中国结算公司021-58889056(上海公司) 
  0755-25987818(深圳分公司) 
  上海证券通信公司021-58651399 
  深圳证券通信公司0755-83182222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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