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3]11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保证哈密煤电化基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推动我区电力工业不断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哈密煤电化基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哈密煤电化基地建设有关协调和领导工作。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金祥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阿曼·哈吉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
王永明 自治区主席助理、经贸委主任
白志杰 哈密地委书记
赵占魁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晏良 自治区计委主任
李学军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哈尼巴提·沙布开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世江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魏山峰 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张胜迪 哈密地委副书记、常务副专员
史玉光 自治区气象局局长
关希臣 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刘伟建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行长
陈剑英 国家开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自治区计委基础产业处,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计委副主任何晓荣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治区计委基础产业处处长吴志军担任。
二○○三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