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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液化天然气(LNG)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09 生效日期: 2003-10-09
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东府办函[2003]203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的建设领导工作,加快建设进度,市政府决定调整补充市LNG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调整补充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李毓全(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邓浩全(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伟森(市市政局局长) 
  钟超(市发展计划局副局长) 
  李志荣(市燃料工业总公司总经理) 
  成员: 
  陈锐康(市财政局) 
  黎小成(市建设局) 
  刘国军(市环保局) 
  邓志波(市质监局) 
  杨焕龙(市公安消防局) 
  林沛棠(市国土资源局) 
  朱利民(市城建工程总指挥部) 
  何少英(市城建规划局) 
  刘志强(莞城区办事处) 
  刘惠(东城区办事处) 
  邹顺高(万江区办事处) 
  张耀全(南城区办事处) 
  黎明英(石龙镇政府) 
  梁羽(石碣镇政府) 
  卢就稳(寮步镇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燃料工业总公司,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志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陆显荣同志(市燃料工业总公司)担任,成员包括袁晃淦(市发展计划局)、刘选安(市市政局)。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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