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东府办函[2003]203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的建设领导工作,加快建设进度,市政府决定调整补充市LNG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调整补充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李毓全(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邓浩全(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伟森(市市政局局长)
钟超(市发展计划局副局长)
李志荣(市燃料工业总公司总经理)
成员:
陈锐康(市财政局)
黎小成(市建设局)
刘国军(市环保局)
邓志波(市质监局)
杨焕龙(市公安消防局)
林沛棠(市国土资源局)
朱利民(市城建工程总指挥部)
何少英(市城建规划局)
刘志强(莞城区办事处)
刘惠(东城区办事处)
邹顺高(万江区办事处)
张耀全(南城区办事处)
黎明英(石龙镇政府)
梁羽(石碣镇政府)
卢就稳(寮步镇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燃料工业总公司,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志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陆显荣同志(市燃料工业总公司)担任,成员包括袁晃淦(市发展计划局)、刘选安(市市政局)。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