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黔府办发[2003]96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省抗灾救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召集人:王正福(副省长)
禄智明(副省长)
肖永安(副省长)
成员:刘福成(省政府副秘书长)
郭猛(省民政厅厅长)
刘远坤(省计委副主任)
耿黔生(省经贸委副主任)
霍健康(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宜华(省公安厅副厅长)
文江(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
杨春兴(省民政厅副厅长)
季可(省财政厅副厅长)
吴道生(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鹏(省建设厅副厅长)
吴强(省交通厅副厅长)
田黔生(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朱开茗(省水利厅厅长)
许宾生(省农业厅副厅长)
李国恒(省林业厅副厅长)
孙登峰(省贸易合作厅总经济师)
花继明(省卫生厅副厅长)
寇平(省审计厅副厅长)
王武强(省军区参谋长)
邓强国(省武警总队参谋长)
胡德怀(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张贵平(省统计局副局长)
罗祥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和林(省粮食局副局长)
陈海若(省外事办副主任)
尹思习(省地震局副局长)
晁剑(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江兰(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张书余(省气象局副局长)
王保良(民航贵州省管理局副局长)
张吉庆(贵阳铁路分局副局长)
胡家吉(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副行长)
吕如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副总经理)
省抗灾救灾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由省民政厅承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