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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进行高级技师评聘试点问题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1-09-21 生效日期: 1991-09-21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
发布文号:
云南省劳动厅:  
  你厅云劳育〔1991〕27号《关于进行高级技师评聘试点的请示》收悉。关于高级技师评聘工作,今年初,我部已会同18个行业主管部门部署了第二批试点工作,在有关省、市的积极配合下,试点工作即将结束,有的正在进行试点工作总结。为了使高级技师评聘工作稳妥地进行,我部准备在总结、交流第二批试点工作经验后,再根据各地区、各部门评聘技师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的高级技师评聘工作,使之制度化、经常化。今年暂不扩大试点,待1992年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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