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深府[2003]200号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市政府于2003年11月3日(深府〔2003〕200号)决定对市重大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鸿忠
副组长:李德成、许宗衡、王穗明、卓钦锐、刘应力、陈应春
成员:唐杰、汤耀治、刘佳胜(市发展计划局)、及聚声(市财政局)、陈玉堂(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邹国华(市建设局)、盛斌(市经贸局)、刘志娇(市交通局)、王学为(市科技局)、赖志平(市农林渔业局)、黄添元(市水务局)、刘广琪(市外经贸局)、范俊君(市环保局)、曹绍业(市口岸办)、肖苑生(市保税区管理局)、刘忠朴(市高新办)、李国栋(市大工业区管委会)、姜建军(市建筑工务局)、罗伯川(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张礼铜(福田区人民政府)、刘学强(罗湖区人民政府)、叶民辉(南山区人民政府)、陈治华(盐田区人民政府)、黄锦奎(宝安区人民政府)、李铭(龙岗区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发展计划局。李干明任办公室主任,艾传荣、阮红健任副主任。
二○○三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