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文化部关于开展2003年度全国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15 生效日期: 2003-08-15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职改字[2003]0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人事(职改)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人事司局(职改)部门: 
  根据人事部《关于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职发[1992]5号)精神,按照《全国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文人发[2000]54号)和《文化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暂行规定》(人函[2003]131号)要求,现将2003年全国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时间安排 
  2003年度全国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会议将于2003年第四季度组织进行。请各地区、各部门于2003年10月20-31日将推荐评审高级职称材料上报。 
  二、关于推荐评审程序和条件 
  (一)申请晋升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人员,须严格按照《文化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暂行规定》中的推荐评审程序上报材料。经审核,凡不符合推荐评审程序的人员一律不予参加评审。 
  (二)根据《文化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今年在执行《全国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的同时,对申请晋升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增加了计算机要求,参评人员须提供计算机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证)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者,须附有关文件。 
  三、关于评审材料 
  (一)向全国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任职资格,须提交的材料有: 
  1、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 
  2、《推荐评审职称专业人员一览表》1份(按正副高分别填写,并加盖公章)。 
  3、个人评审材料分为A袋、B袋,每袋封面上须粘贴打印好的袋内材料清单。 
  A袋:(25份) 
  (1)《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推荐表》1份。 
  (2)个人业务自传(2000-3000字)1份。 
  B袋:(1份)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得复印)一式3份。 
  (2)外语(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证)复印件1份,符合本地区(部委)规定分数线或免试条件者,要填写《外语(古汉语)免试申请表》并附有关文件。 
  (3)计算机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证)复印件1份,符合免试条件者,要填写《计算机免试申请表》并附有关文件。 
  (4)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5)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6)获奖证书复印件每件1份。 
  (7)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且能反映自己水平的著作、论文。 
  ①专著3部(若报送复印件,要复印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和相关内容)。 
  ②论文5篇(若报送复印件,要复印相应报刊的报头或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 
  ③与他人合作的论著,要注明自己的作用和所承担的工作量。 
  报送论著数量超过以上规定部分不予受理。 
  (8)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研究报告l-2份。 
  (9)两个同行专家的鉴定意见。 
  其中一个专家对参评人员整体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出具鉴定意见;一个专家对代表参评人员水平的主要论著或研究报告出具鉴定意见。 
  (10)申请破格晋升的,须填写《破格晋升申请表》1份。 
  (二)报送的参评材料要填写清楚、真实、完整,不得漏项。要求规格除《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推荐评审表》用A3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用统一印制表格之外,其他复印材料统一要求用A4纸。推荐单位要对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三)参加评审的专业人员所报送的职称评审材料请自留底稿,评审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它材料将统一销毁,不予清退。各地区、各部门要通知到推荐单位和参评者本人。 
  (四)评审材料一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或部委人事(职改)部门统一送取。个人报送的评审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关于评审收费办法 
  关于评审费用及办理职称证书费用的收取仍按文人发[2000]5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关于评审结果 
  (一)评审结果由文化部职改办通知各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 
  (二)经全国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请于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职称证书备案表》1份(填写好并贴好照片)、正面免冠两寸照片1张(用于制作职称证书)及职称证书工本费寄至文化部职改办。由文化部制作并颁发任职资格证书。 
  六、材料报送地址及政策咨询 
  (一)报送地址: 
  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5号,邮编100013) 
  联系人:贾伟 
  联系电话:(010)64299209 
  (二)政策咨询: 
  文化部人事司专家与奖惩处 
  咨询电话:65551802、65551818、65552140 
 
 
文化部 
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