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中煤协会科技函[2003]16号
各煤炭企业单位:
为了加强煤炭行业标准工作的联系、协调和服务,进一步推动煤炭行业标准工作的进步和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标准化工作的要求,结合煤炭行业实际,经研究决定,对煤炭行业现有标准化情况开展调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炭行业标准化管理部门的情况调查。1998年煤炭部撤销后,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受
原国家经贸委、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全面负责煤炭行业标准化工作。近年来,由于机构和人员的变化,使煤炭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同煤炭企业标准化主管的联系减少了,对推动煤炭行业标准化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了加强煤炭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同企业的联系和沟通,更好地为煤炭企业标准建设服务,现对煤炭行业所有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主管部门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
二、煤炭行业标准化工作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
在各煤炭企、事业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下、在全体标准化工作者的努力下,经过几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目前的标准化工作情况看,还不能满足煤炭行业生产和安全的需要,还有很多标准需要研究制定。为了有的放矢做好现有标准的修订和新标准的制定工作,更好地为煤炭企业生产、安全服务。现向煤炭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征集对煤炭行业所需各类标准的制、修订意见。
请各煤炭企、事业单位接通知后,对原煤炭工业部、国家煤炭工业局期间制定的规程、规章、规范、条例和标准等进行认真清理,纳入标准的管理范围,按照文件要求提出当前不适应技术发展要求急需修订的标准,生产又急需而需要制定的新标准项目。认真填入附表,并于2004年4月底前寄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联系人 :刘富、曹文君,联系电话:010-64463367、64463369
传真电话:010-64463369
E-mail:MTKJ@chinacoal-safety.gov.cn
附表:煤炭行业标准基本情况调查表(略)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二○○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