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现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82)保内业1字第1778号,我局(82)海洋商字第48号联合发出的“关于对沿海航线蜜蜂运输保险工作几点要求的通知”精神,相应地补充、修改部颁《关于沿海航线蜜蜂运输的几项规定》第七条如下:
一、 将该条第二款改为第三款;
二、 补充该条第二款,全文如下:
“二、 凡运输船舶因大风、大雾和航道受阻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采取避风、待航或绕航等措施,而造成蜜蜂的损失,承运人均不负责赔偿。”
以上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现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82)保内业1字第1778号,我局(82)海洋商字第48号联合发出的“关于对沿海航线蜜蜂运输保险工作几点要求的通知”精神,相应地补充、修改部颁《关于沿海航线蜜蜂运输的几项规定》第七条如下:
一、 将该条第二款改为第三款;
二、 补充该条第二款,全文如下:
“二、 凡运输船舶因大风、大雾和航道受阻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采取避风、待航或绕航等措施,而造成蜜蜂的损失,承运人均不负责赔偿。”
以上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