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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勘察设计单位2000年度年检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03 生效日期: 2001-04-03
发布部门: 郑州市府主管委办局
发布文号:

  为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的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郑州地区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根据建设部第60号令《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65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理》,将对在郑勘察设计单位的资格及市场行为进行年检。现就有关事宜统治如下: 
  一、凡在郑州市范围内从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证书》、《工程设计证书》和《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均在年检范围,须到郑州市建委勘察设计管理处领取年检填报材料; 
  二、领取年检填报材料日期为4月15日前,上报年检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三、逾期不申报或不履行行业资格年检手续的,将不予换发新的资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嵩山路4号郑州市建委505室 
  联系电话:7977217 7943866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 
2001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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