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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市建设工程中推广使用商品砂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02 生效日期: 2001-08-02
发布部门: 广东省
发布文号: 穗建材[2001]269号

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及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市及各区、县级市建设工程质监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建设、开发、监理、施工、设计单位;各有关商品砂浆生产企业: 
  商品砂浆是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科技进步和文明施工要求发展起来的新型建筑材料。它根据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不同分为预拌砂浆和干粉砂浆两类。和现场搅拌砂浆相比,商品砂浆有许多明显的优点:一是产品质量高,可以适应不同的用途和性能要求;二是有利于使用自动化施工机具,提高了施工效率;三是有利于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便于文明施工和减少环境污染。 
  当前在我市建设工程中新型墙体材料已得到普遍应用,而目前现场搅拌的砂浆由于不能适应各种墙体材料的收缩、抗龟裂及防潮等要求,导致了一些工程因砂浆使用不当而产生墙体开裂和渗漏问题,而使用商品砂浆可以有效地克服这些问题。为此,商品砂浆在国家《新型建材及制品发展导向目录》和《广州市建筑材料、住宅部品发展及应用技术导向目录》(穗建材[2000]264号)中被列为鼓励发展的产品。 
  我市近年来建筑、房地产业持续发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要求不断提高,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日益普及,建设工程质量第一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商品砂浆的品种和数量已能适应建设工程的需要,所有这些已形成了推广使用商品砂浆的客观条件。因此,各建设局、质监站要积极支持推广使用商品砂浆。各有关施工、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使用商品砂浆的积极意义,从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的角度在所建工程项目中积极采用商品砂浆。各有关商品砂浆生产企业要认真抓好产品质量和完善相应的施工规程,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商品砂浆的应用做好相关工程及材料定额修编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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