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将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更名为全国矿产资源委员会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3-22 生效日期: 1996-03-22
发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文号: 国办发[1996]7号

根据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将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更名为全国矿产资源委员会,并对组成人员作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邹家华(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宋瑞祥(地质矿产部部长)
  委 员:周正庆(国务院副秘书长)
      陈耀邦(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石万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邓 楠(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张佑才(财政部副部长)
      蒋承菘(地质矿产部党组成员)
      叶如棠(建设部副部长)
      查克明(电力工业部副部长)
      张宝明(煤炭工业部副部长)
      徐大铨(冶金工业部副部长)
      李士忠(化学工业部副部长)
      朱登铨(水利部副部长)
      石广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副部长)
      朱小华(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卢仁法(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邹玉川(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
      杨志海(中国轻工总会副会长)
      李 瑞(国家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乔龙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副局长)
      潘 岳(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邝业梅(国家开发银行总经济师)
      苏文川(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副行长)
      陈肇博(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周永康(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
      戴焕栋(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副总经理)
      张 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蒋 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副主任)
      胡 魁(地质矿产部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局局长)
   全国矿产资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地质矿产部,办公室主任由胡魁同志兼任。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