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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岭北麓生态保护现状调查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6-17 生效日期: 2002-06-17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2002]58号

西安、宝鸡、渭南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秦岭北麓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秦岭北麓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方案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秦岭山系横亘于我省关中与陕南之间,是我国南北自然环境的天然分界线、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与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的分界线、黄河水系与长江水系的分水岭。秦岭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中低山地地形,得以阻寒揽湿,蓄热化雨,涵养水源,积聚了丰富的资源,保存了千万种珍稀物种,造就了奇特景观,具备了多种重要的综合生态功能,是我国中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国家已将秦岭列为10个国家生态功能保护区试点之一。 
  秦岭北麓地属西安、宝鸡、渭南3市16个县、78个乡镇,面积约1.45万平方公里,占秦岭山地总面积的25%,有周至和太白山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华山、骊山、天台山3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有省级风景名胜区8处,森林公园19处。秦岭北麓又是矿藏资源的集中地,分布有潼关小秦岭金矿区、凤县矿区、太白金矿区、金堆城钼矿区等众多矿区。 
  随着秦岭北麓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建设步伐的加快,在一些地方出现了矿产资源乱采滥挖、旅游景点和经营场所胡批乱建、建设项目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规定、“十五小”与“新五小”企业反复回潮以及退耕还林进展缓慢等问题,严重破坏了秦岭北麓的生态环境,也给秦岭的生态保护带来严峻挑战。开展这次调查,就是要全面了解秦岭北麓生态环境现状,摸清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为制定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监督管理提供科学支持,为加强秦岭生态功能保护与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二、调查范围 主要包括西安、宝鸡、渭南3市位于秦岭北麓区域16个县所辖的78个乡镇,总面积约1.45万平方公里。其中,西安市有临潼、灞桥、蓝田、长安、户县、周至6个区县的30个乡镇;宝鸡市有凤县、宝鸡、眉县、渭滨、太白、岐山6个区县的41个乡镇;渭南市有潼关、华阴、华县、临渭4个区县的7个乡镇。 
  三、调查内容 
  (一)自然景区生态环境状况。包括已建、在建和规划中的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物景点以及旅游经营场所(度假山庄、山村)等基本情况。重点查清景区内修建道路、宾馆、饭店(摊点)以及其他建设项目情况和环保审批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等情况。 
  (二)调查企业、事业单位环境状况。包括位于调查范围内属于国有、集体、民营及个体经营的各种采矿、选矿、采石、石料加工、林场、养殖场、加工厂(点)、水利水电设施等基本情况。重点查清这些单位的生产规模、排污量、排污设施建设与运行状况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生态补偿措施等情况。 
  (三)调查生态旅游开展状况。包括旅游线路、景点、接待设施、客源等基本情况。重点查清开展的时间、接待规模、容量、收益、污染物排放与治理以及生态破坏等情况。 
  (四)调查“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重点查清小造纸、小采矿、小选矿、小采石、碎石、小水泥、小石材等企业建成时间、生产规模、污染物排放、生态破坏以及被取缔关闭与反复回潮等情况。 
  (五)调查坡耕地现状以及退耕还林政策的落实情况。重点查清25度以上坡耕地的面积、种植、收益情况,以及计划退耕还林面积与实际已退耕还林面积等情况。 
  要求以上调查情况和数据一律以2002年6月底的实际情况和数据为准,调查结果除有文字报告外,还要填报统一印制的调查表和汇总表。 
  四、组织领导 
  (一)省政府设立秦岭北麓生态环境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一名处级干部参加这项工作。由省环保局牵头,团省委、省教育厅协助组织西安交大、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院校环保专业学生100名,组成环保志愿者参与调查。 
  (二)西安、宝鸡、渭南市政府和15个区县政府都要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管市长、县(区)长负责,各有关部门参加,尽快制定开展调查工作的具体行动方案。 
  五、活动策划 
  (一)由省环保局牵头,团省委、省教育厅协助组织100名大学生环保志愿者,组成秦岭北麓生态保护调查队,分赴3个市展开调查。 
  (二)初步定于7月4日上午9时在新城广场举行“秦岭北麓生态保护调查活动”启动仪式,邀请国家环保总局领导同志出席,贾治邦代省长、潘连生副省长、郑德义副秘书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西安、宝鸡、渭南市政府领导同志和环保局负责同志参加。 
  (三)在调查期间,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并采集资料,形成调查资料专集。调查结束后,省政府将召开表彰大会,评出优秀的调查队、志愿者、先进市、县、区组织者,颁发调研成果证书和纪念品。 
  启动仪式和表彰大会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以省环保局为主组织筹备。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各有关市、各有关部门要以向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认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搞好秦岭北麓生态环境调查工作。 
  (二)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调查任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调查中要严密组织,切实做好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调查工作要扎扎实实,相互配合,做到全面深入,不遗不漏,数据准确,资料翔实,分析判断符合实际。对调查中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要制定整治措施,落实部门责任,限期完成整改。 
  (三)要认真制定调查具体实施方案。省环保局要按照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商有关部门认真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范围、调查重点和调查内容。本次调查采取上下结合,以现场调查为主,收集相关资料为辅的方式,以县区为基本单位进行调查,提交基本调查资料、填写调查表,并编写基本调查报告。 
  (四)各有关市、县、区环保局在开展调查工作中,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辖区的调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把这次调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环境现场执法调查任务。各市环保局负责对调查资料进行汇总,并编写调查报告。省环保局负责汇总各市报送的资料,并编写调查总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分赴3市对调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七、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工作自7月上旬开始,9月上旬结束,共2个月。 
  7月10日前为准备阶段。有关市、县、区政府成立机构,制定调查方案,统一培训调查人员。 
  7月10日至8月10日,为现场调查阶段。各县区全面完成现场调查任务。 
  8月10日至20日,为各区县汇总阶段。各县区收集汇总调查资料,填写调查表,并编写基本调查报告。 
  8月21日至31日,为各市汇总阶段。各市根据县区基本调查报告及调查资料和调查表,编写本市调查报告。 
  9月1日至10日,为省级汇总编写总报告阶段。由省环保局汇总各市调查报告及资料,编写总报告,提交领导小组。 
  9月20日前,总报告报送省政府审定。 
  9月下旬,召开表彰大会。 
   
  秦岭北麓生态环境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潘连生 
  副省长 副组长 郑德义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维隆 省环保局局长 
  成 员 李忙全 省计委副主任 
  王昊文 省经贸委总工 
  李冬玉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恒亮 省建设厅副厅长 
  何发理 省林业厅副厅长 
  洪小康 省水利厅副厅长 
  郝 瑜 省教育厅副厅长 
  徐明正 省旅游局副局长 
  尉俊东 团省委副书记 
  亢文选 省环保局副局长 
  杨广信 西安市副市长 
  王 宏 宝鸡市副市长 
  刘丽鸽 渭南市副市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亢文选同志兼任。 
 
 
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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