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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3年第一季度全国建筑施工事故情况的通报》和《关于2003年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抽查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23 生效日期: 2003-06-23
发布部门: 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粤建管函[2003]306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3年第一季度全国建筑施工事故情况的通报》(建办质[2003]28号)和《关于2003年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抽查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的通报》(建办质[2003]31号)转发给你们,并请传达到每个安全监督站和施工企业。要对本地区、本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排除安全隐患,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各级建设行政主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及时将事故结案处理意见报送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汇总上报建设部。 
 
 
广东省建设厅 
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关于2003年第一季度全国建筑施工事故情况的通报 
 
 
建办质[2003]2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3年第一季度,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情况报告,截止3月31日,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58起、死亡193人、重伤2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上升13.7%和27.0%。其中发生建筑施工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5起,死亡30人,重伤1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2人,上升66.7%;重伤人数增加16人,上升80%。各地2003年第一季度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及一次死亡3人以上施工重大事故情况见附件。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本地区、本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逐一分析原因,汲取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抄报备案。 
  附件: 
  1、2003年第一季度全国建筑施工事故统计表(略) 
  2、2003年第一季度全国建筑施工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〇三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2: 
 
 
2003年第一季度全国建筑施工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 
 
  2月17日15时30分,由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总承包,河北省魏县五建公司分包的山东省济宁运河发电厂一期续建工程3#冷却塔工程,未经培训的人员在冷却塔物料运输井架上对升降吊桥平台进行拆除作业,因操作不当,平台拉接倒链受力不均,致使平台一侧发生断裂并倾翻,且作业人员均未按规定系安全带,造成7人从40m高处坠落死亡。 
  2月18日19时45分,由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杭州市滨江区UT斯达康研发生产中心工程,因支模架受力分析计算与实际情况不符,支模架搭设不规范,立杆间距过大,缺少扫地杆及剪刀撑,支模架搭设大量使用不合格钢管和钢管扣件,施工人员在浇筑屋面混凝土过程中,支模架坍塌,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伤。 
  3月2日14时40分,由江苏省宜兴三建集团南昌分公司承建的南昌市地王广场工程,施工人员在人工挖孔桩桩孔内进行土方作业,因未按规定在桩孔内做护壁,挖至7m深时,导致桩孔上部土方坍塌,造成4人死亡。 
  3月20日15时26分,由包钢集团凯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包头市开发区高油房1#、2#电解铝厂房工程,在安装厂房屋架时,未经培训人员违规驾驶汽车吊,且施工人员违规乘坐由汽车吊吊起的自制铁筐,当铁筐提升至距地面12m时,吊钩钩头脱落,导致自制铁筐及4名施工人员随之落地,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 
  3月29日2时10分,由中铁一局市政环保工程总公司承建的甘肃省平凉市城区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在管道沟槽开挖施工中,给水管网破裂涌水,当1名施工人员打开给水管网阀门井盖下井关闭给水阀门时晕倒,随后,又有2名施工人员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情况下先后下井施救也倒在井内,共造成3人窒息死亡。 
 
 
关于2003年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抽查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的通报 
 
 
建办质[2003]3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建设工会,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建设工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3号)精神,我部会同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下发了《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建办质[2003]19号),于4月15日至4月21日,对辽宁吉林浙江山东河南湖南云南四川甘肃上海十个地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抽查。抽查发现一些地区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然十分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特别是施工现场不按标准、规范进行安全防护,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存在大量事故隐患。现将抽查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情况通报如下: 
  一、四川省峨眉山市永丰苑商住楼1、2、3号工程事故隐患。该工程建筑面积8200m2,施工单位是峨眉山市永安建筑公司(房建施工二级资质),项目经理为陈应君(二级资质)。该工程两台龙门架提升机均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缺少安全防护门,卷扬机无断绳保护装置,龙门架缆风绳没有采用水平地锚埋设;工程外侧双排脚手架基础未夯实,脚手架立杆垫板没有连续铺设,脚手架与工程结构的拉结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工地临时用电照明和电焊机电源无漏电保护装置;施工现场材料随意堆放,施工人员在现场随处吸烟。 
  二、浙江省中国美术学院整体改造一标段工程事故隐患。该工程建筑面积33025m2,施工单位是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建施工一级),项目经理为洪炜(一级资质)。该工程井架提升机缆风绳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其中一根系在工地大门门柱上;1号楼北侧外脚手架未设置扫地杆、剪刀撑和连墙杆,也未搭设安全网;施工现场积水,道路不畅通,施工土方依工地围墙堆放。 
  三、湖南省长沙市长泰大厦工程事故隐患。该工程建筑面积34000m2,施工单位是中建五局一公司(房建施工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为宋关久(一级资质)。该项目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剪刀撑搭设跨越立杆根数普遍大于7根,连墙杆设置多数不符合二步三跨规定,脚手架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塔式起重机基础无排水措施且周边堆积建筑垃圾和杂物,搅拌机、混凝土泵车被混凝土浆埋没;安全内业资料管理混乱,施工现场未见到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等资料。 
  四、辽宁省沈阳市百脑汇科技广场工程事故隐患。该工程建筑面积81000m2,施工单位是中建七局一公司东北分公司(房建施工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为孙成义(二级资质)。该项目施工现场电线乱搭乱拉,一机多用;物料提升机无任何安全防护装置,楼层卸料平台搭设无设计、无计算;施工现场内作业区与生活区未隔离。 
  五、吉林省四平市公交公司事故隐患。该公司总经理为王德臣。公司车库安全管理混乱,公司没有制定车库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有关职能部门未能掌握全部车库钥匙;部分车库内职工乱拉电线、私用电炉;灭火器材未按规定设置,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六、甘肃省兰州市五泉山公园事故隐患。该公园管委会主任为苏建雄。公园部分游乐设施设备维修、保养不到位,存在设备漏油及油压表失灵现象;部分游乐设施的装饰照明灯具不规范,未采用防雨灯口;消防设施未按规定配置齐全、灭火器材逾期未更换;公园中部分游乐设施对外承包后,承包人违规居住在游乐设施的控制室、操作间、设备机房,并放置液化石油气罐,明火做饭。 
  七、河南省洛阳市新安畅通燃气有限公司事故隐患。该公司经理为宋文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少巡查制度、抢修方案和事故紧急处置预案;缺乏应对燃气突发事故紧急抢修专用备品和备件等储备物资;消防及避雷设施不齐全;关键岗位的安全操作人员缺少必要的培训,缺乏应付突发事故的常识。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上述通报事故隐患高度重视,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的问题。对本地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的以及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特别是要追究企业经理(厂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的责任。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处罚情况,尽快以书面材料报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届时我部将组织检查组对有关省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复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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