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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烟台市再生资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26 生效日期: 2003-11-26
发布部门: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烟政办发[2003]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废旧物资行业管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市政府确定,成立烟台市再生资源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孙炳贤 烟台市副市长 
  副组长:姜国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 
  王智初 市供销社副主任 
  金延铭 市城管局副局长 
  杨志顺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财新 市房管局副局长 
  刘焕生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宝贤 市建设局副局长 
  翟广恩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卢文明 市财贸办副主任 
  王正东 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于沛水 市国税局副局长 
  吴晓飞 市地税局副局长 
  吕学贵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王智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市场管理科科长赵书堂、市城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刘新福、市公安局治安巡逻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战志勇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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