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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16 生效日期: 2003-09-16
发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市政发[2003]109号
   8月24日以来,我市出现了多年不遇的大范围持续强降雨过程,渭河、泾河、洛河、黑河等河水猛涨,渭河连续出现三次洪峰,造成农田被淹、道路冲毁、房屋倒塌、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被毁等重大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人民奋力抗灾,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取得了抗洪救灾工作的阶段性胜利。目前,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灾区社会秩序良好,各项抗洪救灾工作井然有序,为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奠定了良好基础。连日来的晴好天气,使我市的灾情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为抗洪救灾工作的进行提供了有利条件。为了进一步切实搞好全市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明确生产自救、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当前,我市的灾情虽有缓解,但受灾群众的生活还存在很大困难,特别是水毁房屋的灾民亟待妥善安置,救灾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级政府一定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站在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保证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抗灾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当作当前全市各级政府的头等大事,在巩固前一段抗洪救灾成果的基础上,对抗灾救灾、安排好群众生活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推动,进一步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全力以赴投入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要克服麻痹松劲情绪,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准备,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坚定信心,协调一致,团结奋战,坚决夺取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产自救、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全力解决好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要坚持规划在先,立足当前,兼顾长远。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迅速抢修恢复水毁的水利、电力、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充足、道路通达顺畅,电力供应正常,通讯设备完好。受灾地区要把救灾和重建放在第一位,全力搞好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没有受灾或灾情较轻的地区,要加快发展步伐,以经济的快速发展支援灾区建设,确保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今年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 
  在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生产自救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充分发动和组织群众,依靠自身力量,自己动手,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二)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区、县政府对本地的生产自救工作负总责,认真安排好群众生活,切实抓好各项恢复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工作要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以当地政府为主,采取当地群众投工投劳、上级财政给予补助等办法实施。 
  (三)坚持部门分工负责制原则。各级计划、民政、财政、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卫生、教育、农业、林业、扶贫、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都要按照业务分工,在安排项目资金时对灾区给予必要的倾斜。 
  (四)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灾区重建工作的重点是妥善解决灾民的吃、穿、住及越冬前房屋重建。基础设施的恢复要依据财力,区分轻重缓急,按不同的资金渠道实行项目管理。在突出灾区重建工作的同时,要密切注视可能出现的新的汛情,进一步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准备工作。 
  二、各负其责,全力做好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 
  (一)妥善安排好灾民的生活。群众利益无小事。各级政府要把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吃、穿、住作为当前第一位的工作。要以区县为单位,把受灾的人口、需要的粮食数量逐户核实,按照每人每天一斤原粮的标准,一次安排。为了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对“三无户”特重灾民,按照灾民口粮供应资金的20%,由民政部门发给救济款,用于灾民购买油、盐、酱、醋等生活必需品。民政部门要将社会各界捐献和储备的衣物尽快下拨,不足部分,要加紧制作,在入冬前下发到灾民手中。对暂时无栖身之处的受灾群众,要采取投亲靠友、对口安置等应急措施,确保每一位灾民都有安身居住的地方。要加大对救灾工作的投入,在安排使用好上级下拨的救灾款物的同时,各区县也要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救灾款,专项用于灾民的救济和安置,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二)抓紧修复水毁房屋。对水毁倒塌和致危的房屋,要发动群众务必在冬前修复,确保灾民安全过冬。水毁房屋的修复要认真汲取这次洪灾的教训,由城建部门负责搞好规划设计,选择安全区段建设。水毁倒塌民房修复所需资金,从特大自然灾害救灾经费、扶贫异地搬迁、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经费中解决,捆绑使用。民政部门要按照倒塌房屋每间补助300元,危房每间补助1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无论是倒塌或致危的房屋,每户补助最多不超过3间,所需资金在省上下拨我市的特大自然灾害救灾款中解决。要把恢复灾民住房同异地搬迁扶贫结合起来予以安排,对计划异地搬迁扶贫的贫困户,按照省上每人补助1000元,市县补助1000元的标准,由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负责安排。 
  (三)严密监测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持续降雨使各类岩土体含水量已处于饱和状态,引发地质灾害的机率大大增加,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重点滑坡、滑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段,既要严密监测,及时会商,提出解决措施,又要及时报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争取支持。遇有险情,要提前预警,以便迅速组织群众撤离。 
  (四)及时抢修水毁基础设施。对水毁道路、通信、电力设施的修复,要本着“先通后畅”的原则,由各级交通、电信和电力部门负责,尽快抢修。对水毁市属公路,由市交通局负责抢修,并对便道及时加固处理,保证通畅,确保年底修复完成。区县、乡镇和乡村公路水毁修复主要依靠群众投工投劳解决。对通信线路的抢修,由市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解决,保证通信畅通。对水毁电力设施,按电力管辖区域,由各级电力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尽快修复。对水毁水利设施和度汛应急工程,由各级水利部门负责抓紧抢修,确保防汛抗洪、人畜饮水和农田灌溉需要。修复用工由受益区群众负担,所需材料费由市级有关部门按项目给以适当补助。 
  (五)全面恢复水毁学校校舍教室。对于水毁的校舍教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清查,采取措施防止人员靠近,特危房屋要及时拆除,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并立即组织力量抢修,所需费用按水毁程度,在有关专项资金中予以补助。特别是对9月1日没有按时开学的学校校舍教室的修复要抓紧进行。处于严重地质灾害地段的学校,要另择临时安全房屋办学,力争学生尽快开学上课。 
  (六)积极恢复农业生产。要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技术指导。对粮食作物生产,10月中旬能够成熟的玉米,水退后开沟排水,清除田间积水,中耕松土,并采取相应技术措施,以促其成熟,对不能成熟的田块,可采用玉米带棒青贮或玉米秸秆还田;蔬菜作物生产,要加强叶菜类中后期管理工作,天晴后及时追肥、中耕、松土,对设施栽培中的越冬菜作物育苗应采取集中育苗,通过排湿、增温、补光等措施培育壮苗,减少弱苗和高脚苗;对受淹果园要及时排除积水和淤积物,加强肥水管理和修剪,促使果树恢复生产;对水毁基本农田和水淹的河滩地及河沿岸土地,要组织和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抓紧修复,不误秋播。农业部门要及时调运恢复生产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灾区群众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劳务输出,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七)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动员广大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清淤、排涝,搞好环境卫生。要在灾区强化卫生防疫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疫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疫的各项准备工作。卫生防疫部门要认真做好消毒和免疫工作,坚决预防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暴发和流行。要抓好水源保护、饮水消毒和食品卫生工作,加强对疫病的监测和疫情的报告,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八)进一步做好灾害核查上报工作。做好灾害的核查上报工作,是搞好救灾工作的基础。市和区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共同搞好灾情的核查、上报工作。查灾报灾要全面准确,不得瞒报漏报虚报。交通、通讯、水利、电力部门要对各项基础设施损毁情况认真进行核查;教育、房产管理部门要深入到学校和基层街道对学校的教室校舍及民用住房进行检查,做好危漏倒塌教室校舍和危漏倒塌民房的核查、统计工作;民政部门要对农村危漏倒塌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逐户登记造册,对灾区群众缺吃少穿的情况也要进行全面的统计摸底,保证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各部门要将灾害损毁情况及时报民政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九)备足抗灾救灾物资。市级有关部门在接到调运救灾物资的指令后,要组织力量及时完成。各区县要根据当地灾害发生的特点与趋势,准备优质、充足的抗灾救灾物资,加大区县、乡镇救灾基本物资和备用物品的储备,发动群众自备自储各种抗灾应急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与保养,及时更新、补库,保证在救灾需要时拉得出,运得到,用得上,能救急。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这次发生在我市范围内的大面积自然灾害,损失十分严重,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在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中,切实加强领导,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灾区第一线,靠前指挥,到灾情严重的地方去,到群众需要的地方去,真心实意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要弄清受灾基本情况,结合当地实际,带领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把灾害损失的程度降到最低点。市、区县、乡镇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严格坚守岗位,双休日、节假日要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需离开本行政区域外出的,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履行《西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指导和帮助灾区搞好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不得贻误时机,不得推诿扯皮。对那些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严肃追究责任。 
  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救灾募捐献爱心活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捐献。要严肃救灾工作纪律,救灾物资的发放要有完善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救灾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绝不能截留挪用。各级在安排救灾资金和分配救灾物资时,不准平均分配,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层层克扣,不准贪污挪用。对优亲厚友或贪污挪用的,要予以严肃查处。对在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 
  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抗灾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鼓舞灾区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激励全市人民加倍努力,确保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完成。 
 
 
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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