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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统一组织全国电话网路管理系统工程(以下简称网管工程)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第一期网管工程由电信总局统一列为一九八九年工程项目,工程于一九九0年六月底前验收鉴定完毕(工程系统示意见附表)。
二、本工程建设由电信总局主管,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由浙江省邮电管理局牵头负责。各局的设备费用计划集中下达浙江省邮电管理局,列专项工程管理。
三、工程费用范围为全国网管中心的软、硬件配置费用,省会局长途交换机侧的网管接口机及与全国网管中心计算机连接的调制解调器所需费用,工程会议、组织集中设计以及组织人员培训等所需的费用。
四、本期工程范围所需网管系统中的计算机及调制解调器等设备,由浙江省邮电管理局统一集中订货并分发各相关单位。设备费用由浙江省邮电管理局统一向供货方支付。
五、有条件建省级网管中心的省(市)可与本期工程同步进行,但省级网管中心所需的设备费用及下属地(市)交换机的网管接口机费用由各邮电管理局自行解决。决定与本期工程同步建省级网管中心的邮电管理局,请于三月底以前将构成方案、建设规模以书面方式告电信总局,以便协调。
六、各局要及早确定参加培训的人选一、二人(西藏可不派人)。人选条件是对交换网有所了解,熟悉计算机并能看懂高级语言编程,最好能了解UNIX或XENIX操作系统及使用C语言。如不具备上述条件,请尽早进行预培训。
附表:
全国网管系统结构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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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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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 │ P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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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 │ 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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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 │ │ IP │ │ IP │ │ 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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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B” ○ “C” ○ “D”
注:N-全国网管中心
P-省级网管中心 “A”-具有P、D
D-地市网管中心 “B”-只具有P
IP-网管接口机 “C”-只具有D
C-长话局(包括国际局)
“D”-不具有P、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