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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16 生效日期: 2003-06-16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办锅[2003]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3年5月26日,江西省景德镇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在实施液化石油气储罐定期检验时,检验人员在未进行置换等检验前准备工作情况下,盲目进入设备,造成3人窒息死亡。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已派出事故调查小组开展事故调查。为此,总局领导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的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要尽快组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是落实安全责任和强化内部管理情况,并于7月3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总局锅炉局。 
  二、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要督促检验检测单位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并于7月底前完成对省内检验检测单位的核准及换证检查工作。 
  三、各检验检测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对检验检测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章操作。对于违反检验检测工艺、程序的检验检测人员,要严肃处理。 
   
 
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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