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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05 生效日期: 2003-12-05
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布文号: 交公路发[2003]5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沿海各港口: 
  2004年春节运输(以下简称“春运”)即将来临。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流向面广、流时集中,春运组织特别是旅客运输组织的任务非常艰巨。同时,春运期间又正值呼吸道疾病的易发期,非典疫情也存在反复的可能性。因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防控非典”的方针,一方面要确保2004年春节运输安全、优质、有序进行,另一方面要科学、规范、有效的做好防控非典工作,使全国人民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运输的期限和安排 
  2004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即节前15天,节后25天)。其中,春运前5天为开始期,后5天为结束期。 
  据预测,2004年春运期间全国道路旅客客运量约为17.17亿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主要省市水路旅客运输客运量为2600万人次,与去年持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的道路、水路春运组织领导工作由各省交通厅(局、委)负责;长江干线的春运组织领导工作由长江航务管理局会同沿江各省交通厅负责;进出广东的省际道路客运工作由部公路司会同有关省交通厅安排部署,各省支援广东春运承担进出广东省际客运任务的运力安排见附件一。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优质、有序”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春运工作及春节“旅游黄金周”运输的组织领导。要成立以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分管领导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领导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项工作。各级领导要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运输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春运和“旅游黄金周”运输工作顺利进行。 
  二、确保春运安全 
  确保春运安全是各级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在春运期间的首要任务,是我们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的实际行动,也是切实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各级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部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驾驶员和乘务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客车、客船技术状况的检验,加强客运站场等源头的管理和运输途中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一是要在春运开始前对全部参运的客车、客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要收回有关牌证,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船参加营运;二是要严厉打击客车和客船超载等违法行为,凡发现超载运行的客车和客船,要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罚,并采取措施进行分流,分流费用由有关当事人承担,严禁对超载车船只罚款、不分流;三是客运站要严格按车船的载客定额售票和检票,对因客运站超售和超检客票造成车船超载的,除要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和承担分流费用外,还要追究客运站站长的责任;四是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特别是车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运距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且每个驾驶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五是要配合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乡镇客渡船和个体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六是客运站要加强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工作,要组织专职人员,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认真检查,有条件的客运站要安装安全检测仪,切实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同时要加强进站客车安全例检工作,严禁客车带“病”营运;七是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好防雪、防冻、防滑、防雾以及战枯水、防雷雨大风等季节性安全预防工作;八是公路、航道部门要采取措施,确保春运期间国省干线公路和干线航道畅通;九是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票贩子、车匪路霸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各港航公安部门要加强警力,切实维护站、船治安秩序。 
  春运期间发生特大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重大事故必须在48小时内将有关事故情况报部公路司或海事局。 
  三、加强运输组织 
  各省交通厅(局)要提前做好本地区春运期间的运量、流时、流向的调查和分析预测工作,根据客流变化,安排充足的运力。确有必要时,运力调配紧张的地区可按规定抽调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非营运客车持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见附件二)参加省内春运,并保证在春运开始前将有关牌证发放到参运车辆;要汲取以前的春运工作经验,完善应急疏运方案,准备部分机动运力,随时、快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发生;运输企业要视情增开包车(船)或加班车船,加大班次密度,及时运送旅客;在保证干线和城乡客运的同时,注意组织好农村支线客运;要加强运力的调度指挥,港口、渡口和船闸部门要保证客船优先靠泊、优先过闸和客车优先过渡,确保班车、班轮正班正点运行;要做好车、船客票的发售工作,通过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采取上门售票等多种售票形式,使广大旅客能够方便、快速、及时的购取客票;地方人民政府或地方性法规已明确由交通部门管理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地区,当地交通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正常运营,组织好车站、码头、机场人流的集散,并确保节日期间城镇居民方便出行。 
  四、切实做好防控非典工作 
  春运期间,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非典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克服春运期间客流量大而带来的各种困难,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到非典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要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通讯联络畅通。要全面检测、调校测温设备,确保在春运客流激增时能正常使用。各客运站要做好日常的清洁卫生、通风、消毒工作,加强巡视,保证客运站、船舶发烧病人隔离室正常使用。要对跨省出行的旅客坚持始发站测温,体温超过38°C的旅客应在排除非典病症后方可登乘交通工具。一旦确认发现非典疫情,要以最快的速度向部报告。若国内发生非典疫情,要按国务院和部的统一部署,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部确定的“交通不断、货流不断、客流不断、病源切断”的原则,全面恢复非典防治有关报表及防治措施。 
  五、改进进出广东省际客运管理 
  为完善春运期间进出广东省际客运管理,根据南方片区春运座谈会会议精神,对进出广东省际客运的管理措施调整如下:一是按需确定南方片区各省支援广东运力数量,确保春运期间广东及周边地区运力充足;二是进出广东省际客运的加班车和包车持《进出广东春运证》运行,一车一证,《春运证》起点填写车籍地地市名称,讫点填写到达省省名。《春运证》有效期由运政机构确定,但最长不得超出春运期限;三是要优先安排二级及以上客运企业的车辆参加进出广东省际客运,在运力确实不足时,可抽调部分安全管理和服务较为规范的三级客运企业和具有25辆以上中高级车的专业旅游客运企业的车辆参加;四是承担进出广东加班车、包车任务的客车技术等级必须是一级车;五是进出广东的包车在超越本车《春运证》规定的起讫点从事包车任务时,应经客源地县及县以上运政机构在包车预约书或包车票上签章;六是凡广东省以外的承担进出广东包车客运任务的客运企业至少要在广东设立一个包车安全管理点,负责监督本企业包车落实安全管理和防控非典的各项措施,协助处理各种突发情况。包车运输单位可通过与相关企业合作等各种措施,保证司乘人员的正常休息,保证发车前对车辆进行必要的维护和安全检查,为包车配备红外测温仪或与核定客位相当的水银温度计,对旅客进行测温,并按规定对发烧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各企业要在春运前将在广东省设立的包车安全管理点的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上报本省省级运政机构,由省级运政机构上报部公路司并抄送广东省交通厅;七是广东及周边省运政机构要加强对包车安全管理点和加班车、包车的监督与管理,对不遵守相关规定、《春运证》填写不规范、车证不符的行为,要进行纠正,拒不纠正的,要收缴《春运证》并责令车辆凭开具的处罚单据返回车籍地;八是除上述规定外,仍继续执行《春运期间进出广东省际道路旅客运输组织与管理暂行规定》(公道路字〔1998〕118号)的有关规定。 
  六、维护好运输市场秩序 
  春运期间,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确保春运工作有序进行,保障广大旅客、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加强运输市场特别是客运站点等源头的监督与管理,在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检查站或临时春运检查站加强对过往车船的动态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倒卖车船票等违法违章行为。要加强对运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运政执法文明、规范、准确。严禁在公路上或水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要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乱涨价、乱收费。无特殊原因,春运期间的运价应保持稳定,确需上浮客运票价的,应按有关价格管理规定执行。春运期间,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设立监督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对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要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七、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认真执行部颁运输服务质量标准和规范,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春运开始前运政机构要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保证最近新批准的客运班线及时开行,保证近期更新的客车及时投入营运。要对客运场站和车船的卫生情况进行集中整治,保证站容站貌和车(船)容车(船)貌干净整洁,座具、卧具及时换洗。要保证客运站的供水、供暖,保证卫生设备的整洁和有效使用。要在客运站增设服务人员,客运站领导要现场值班,及时帮助有困难的旅客。对夜晚有旅客滞留的客运站,客运站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 
  春运结束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对春运任务完成得好、服务质量优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八、加强春运宣传和统计工作 
  春运期间,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广泛宣传春节运输组织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向社会通报春运进展情况,报道春运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曝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各种“三乱”行为。要通过印制发放车船班次宣传资料、发布公告和公益广告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春运期间出行的各种信息和注意事项。 
  为及时掌握春运进度和动态,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的统计工作,要确保春运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要按春运和春节假日旅游运输统计表(见附件三和附件四)的要求把运输生产的有关情况分别报部公路司或水运司。另外,水上旅客运输热点地区信息报送按《“黄金周”和“春运”期间水上客运热点地区运输情况报告制度》执行。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把书面总结报部。 
  附件: 
  一、2004年春运期间进出广东春运证发放情况表(略) 
  二、非营业性客车参加2004年春运证明(略) 
  三、2004年春运旅客运输统计表(略) 
  四、春节“旅游黄金周”公路、水路客运情况表(略)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4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4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急发改运行〔2003〕19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2004年春节即将来临。经与有关部门商定,2004年春节运输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了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春节运输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 
  2004年春节运输,由于元旦、春节相隔较近,将会出现'学生流'、'民工流'和'探亲流'的集聚重合,形成客运高峰,给交通运输带来很大压力。据预测,春运期间全国旅客运量将达到18.9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3%左右。其中:铁路1.37亿人次,增长2%;道路17.17亿人次,增长3%;水运2600万人次,与上年持平;民航1050万人次,增长9.6%。为了确保旅客运输需要,同时做到兼顾货物运输,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有序,以客为主,兼顾货运'。 
  二、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各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把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春运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由于春运工作涉及面广,难度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经贸(发改)、铁道、交通、民航、城建、公安、劳动保障、旅游、工商、教育、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春运工作。各地春运领导机构的办公室设在经贸委(经委、发展改革委)或综合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各地春运办公室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掌握日常动态,以备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各运输部门应根据行业(系统)工作需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组织领导本行业(系统)的春节运输工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 
  三、科学安排运力 
  春运期间,探亲职工、返乡民工、放假学生、旅游访友是形成客运高峰的主要群体。各运输部门要根据春运时期不同阶段的客流特点和主要群体流动的规律,提前做好运量预测,特别是长江三角州、珠江三角州、四川重庆等民工输入输出量较大的地区,适时加开车船、飞机,增加班次、增辟线路。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以应对气候异变等不正常情况发生。在运输通道紧张时,优先放行客车和客船。对运送长江三峡翻坝旅客的车辆,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应提供通行便利条件。城市公共交通部门要发挥城市客运的主导作用,加强与其他运输部门的联系,掌握旅客集散信息,重点组织好车站、码头、机场、长途汽车站的集散和调度工作,确保乘客及时疏散。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特别是在主要劳动力输出和输入地区,要密切关注民工流动情况,及时与经贸、运输部门沟通,做好民工有序运送工作。 
  运输部门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还要统筹安排好货物运输,保证煤炭、油品、粮食、化肥和市场供应等关系国计民生物资的运输,保障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正常有序运转。 
  四、强化安全工作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运输安全的各项工作。春运开始前,各地要组织公安、交通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对参加春运的企业及职工,都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并层层落实到人。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对事故多发地段要进行整治,增设标志标线和防撞设施,消除事故隐患。加强运输设备例行的维修和检查,确保车船、飞机及其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教育广大驾驶员、乘务员特别是个体和联户的司乘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遵章守纪,自觉做到不超时、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在山区、危险路段和三峡库区及水流、航道多变区域要谨慎驾驶,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指示标志驾车航船,确保运输安全。 
  要把制止公路客车严重超载继续作为确保春运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各地公安和交通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共同制定并组织实施反超载方案,依法严厉查处公路客车严重超载、农用车载客等违章违法行为,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地政府要加强治安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对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及周边地区进行治安整顿,防止蓄意破坏,确保广大旅客人身安全和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行。要抓好国道和省际公路的安全畅通,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力度,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和其他各类侵害旅客利益的非法活动,维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物品查禁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飞机旅行。 
  由于春运期间客流集中,各运输部门要按照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部署,继续做好防治'非典'工作预案,做到有备无患。五、提高服务质量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加强运输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门要为广大旅客出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提供送票上门和返程售票服务,在站容车貌、通行秩序、运输信息等方面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各口岸要加强联检力量,增设进出通道,加快查验速度,方便旅客出入境。 
  春运期间,各运输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及时提供春运动态,发布运力调整和客票供需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报道好人好事,揭露批评不正之风,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 
  春运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表彰先进,找出差距,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春运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2004年春运工作总结,请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和其他相关部门。 
 
 
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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