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杭政函[2003]4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市建委《关于2003年杭州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意见》,现予批转,请遵照实施。
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2003年杭州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意见
2000年以来,我市把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作为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得到明显加强,我市连续3年被公安部、建设部评为畅通工程优秀管理等次(二等管理水平)。
2003年是我市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畅通工程工作,意义重大。为实施我市“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关于畅通工程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公安厅、省建设厅《关于浙江省2003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意见》(浙公通字〔2003〕20号),现就2003年杭州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抓住当前实施城市道路、城市生态和城市形象三大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公安和城市建设部门的职能作用,实行建管并举,以管为主,标本兼治。围绕“争创一等管理水平”的工作目标,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中心,以建设城市智能化交通为方向,逐步实现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由数量扩张向规模与质量并重的转变。积极开拓创新,更新管理观念,改革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和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快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化、智能化、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步伐。
二、实施范围
杭州市区参加A类城市评价。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将畅通工程向市属五县(市)延伸。
三、总体目标
深化和拓展畅通工程,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改善交通秩序,推进智能化交通建设,全力打造城市交通管理精品工程和交通管理示范区,杭州市区力争在年末达到一等(模范)管理水平,淳安县确保达到二等以上管理水平,富阳、临安两市力争达到二等管理水平,建德市、桐庐县力争达到三等管理水平,基本实现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由数量扩张向规模与质量并重的转变,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一个优良的交通环境。
四、组织领导
杭州市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落实畅通工程资金,规划决策整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畅通工程的具体实施,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治理,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检查督促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及时编发工作动态,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各成员单位设畅通工程联络员,在畅通工程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传达落实日常工作任务、收集上报本单位信息数据等。由市政府督查室根据工作目标、责任、任务和进度要求,结合年度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主要任务
(一)确保交通畅通有序。
1、按市级示范街标准建设交通管理示范区。
交通管理示范区内各主要道路按市级示范街标准建设,努力把我市的示范区打造成精品工程、全国的典型。
交通管理示范区范围:北至文晖路,南至西湖大道,西至莫干山路、环城西路、湖滨路、南山路,东至环城东路、绍兴路(均含上述道路)。此外,拱墅区莫干山路,西湖区天目山路、保亻叔路,江干区庆春东路,滨江区中兴路按交通管理示范街标准建设。
萧山、余杭两区,在原有交通管理示范街的基础上,按照主城区标准,在建成区范围内建设示范区。
2、提高交通组织水平,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至一围绕西湖湖西综合保护工程、钱江新城建设工程、湖滨路地下隧道建设工程及“33929”工程,以保障全市道路建设为重点,继续做好工程建设期间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并结合交通管理实际,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道路建设的意见、建议,促使道路建设适应交通管理发展需求。同时,围绕城市环境整治工程,科学组织道路交通,合理均衡流量,确保工程建设和车辆通行。
至一在总结现行单向交通组织经验的基础上,选择庆春路和凤起路、延安路和浣纱路以及文教地区等,实行大范围单向交通,进行综合规划论证并付诸实施。
至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吸引群众乘坐公交车辆出行,优化出行结构。结合单行线方案,完善公交线网方案,合理设置公交线路和站点;利用电子诱导牌、广播电台等发布公交信息;在大型居住区、商业区等交通客流主要生成点的附近建立大型换乘中心;在城市主要道路和风景区道路增辟港湾式停靠点;在小区内推出“招手即停”小公交,连接中心城区;年底前建成区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指标有新的增长;加快公交停车场站建设,公交进场率达到100%。同时,调整货运和过境交通,有计划地淘汰营运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正三轮摩托车、燃油助动车等低效能或高污染的交通工具,扩大摩托车禁行范围。
至一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等审批事项,实行集中或分级审批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做到不散不乱。设置广告、标语、指路标牌等,不得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不得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不得遮挡信号灯、标志标线。道路养护、施工占道,按新国标设置警示标志,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挥,并尽量利用平峰时段或夜间进行养护或施工,减少对车辆、行人通行的影响。基本取缔违章占道停车、占路清洗车辆、堆物堆料、违章摆摊设点和市场占道等静态违章行为。示范区无违章停车,建成区无市场占用道路行为。
至一加快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建筑工程应达到国家设计规范要求的停车场、库配建指标,且功能齐全有效;在南山路、延安南路建成停车示范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停放规范,停车朝向统一,逐步减少占用人行道停放的机动车辆;继续在城市支路或单行线开辟时段性路边单侧临时停车点,并广泛使用停车咪表;对景区道路停车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停车诱导;开放单位停车场(库),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加强已建停车场管理,集中清理、整顿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对挪作它用或改变使用性质的,要责令其恢复原有功能;推广试点小区经验,规范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工作;进一步挖掘潜力,建成区年内新增各类停车泊位8000个以上(其中开辟道路单侧停车泊位1400个)。
至一加强交通需求研究,提高车辆通行速度。对建成区实施的大型项目及交通性建设开发项目,进行选址前的交通影响分析评价,评价率应达到100%,未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项目选址不予认可。科学配时、科学渠化,提高路口通行能力,建成区道路和交叉路口不发生周期性严重阻塞。进行交通可达性研究,加强道路、路网交通流量分析,利用电子诱导牌、媒体、无线通信等工具,发布交通现状信息和预测信息,提供最佳行进路径,诱导交通流时空均衡分布,保证通行能力的最优化。建成区主干道平均车速在30KM以上。
至一以规范行车秩序为重点,大力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各区、县(市)要结合实际,以规范行车秩序为重点,牵头组织交警、治安、建设、交通、城管、工商等管理部门进行综合治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同层次的整治,逐个路口、逐条道路解决影响城市交通畅通和安全的突出问题。努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交通管理社会化格局。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杭州市非机动车、行人和乘车人交通管理处罚规定》(市政府令第160号),加大对示范区内行人、非机动车和乘车人的管理力度,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至一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强化路面管控和源头管理,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上升势头。进一步完善“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建立起系统、高效、针对性强的事故预防体系。加强调查研究,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家组,会同相关部门对事故多发点及路段进行整改,切实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黑点”。实行挂牌整改等方式,加强交通安全监督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事故接处警机制,严格落实联勤制度,提高交通事故接处警及现场处置速度。加强对国道、省道及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和恶劣天气情况下的路面管控工作。建立并完善交通事故追逃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抓捕行动,提高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率。以“依法、公开、公正、快速”为目标,推进事故公开处理工作,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二)实现科学高效管理。
1、充分发挥杭州市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的决策作用,把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停车场(库)、交通指挥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促进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与城市经济和商贸发展相结合,推进城市社区“两个文明”建设。落实并完善安全责任制,将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规划,长抓不懈。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制订并完善城市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综合规划,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开展基础调查,分析现状,查找问题,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管理咨询组的智囊作用,解决影响城市交通畅通和安全的问题。
2、加快公安交通指挥中心的规范化、一体化进程,促进其朝智能化、信息化、现代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提高信息的采集、分析、传输、交换能力,利用新闻媒体和无线通信等设备,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实时信息并增加发布量。将中心建成能实时诱导交通流时空均衡分布、提供决策科学依据、提供实战综合信息支撑的现代化信息和指挥中心。
3、实施智能交通示范工程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并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科技应用,以应用促开发,在应用中求发展、求效益。进一步完善交通监视、控制和诱导系统,实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三期工程建设,完成交通监视系统四期工程规划,加快智能卡口建设,形成综合协调的控制网络。
4、广泛运用交通工程理论和先进管理方式,挖掘现有道路潜力,发挥现有路网功能,进一步优化路网负荷均匀度,提高支路利用率和社会停车场利用率,充分使用次干道、支路,均衡交通流,提高通行能力。对车道划分、信号配时、相位设置、交叉口渠化等问题加强研究,提高其合理性和科学性。
5、改革勤务管理体制,提高道路管控能力。一是积极探索综合治理下的多部门联勤勤务管理模式。二是以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长效管理机制为工作主线,联合或配合其他骨干警种,建立起多警参与、协同作战、全时空覆盖、点线面结合的网格化街面防控网络。三是在网格化网络覆盖下,分区域、分重点、分时段合理配置警力,扩大道路管控范围,增强夜间等管理空档、薄弱环节的管理力量,并实现支队、大队两级指挥系统与路面勤务的互动,及时掌握路面信息情况,提高对路面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
(三)确保道路设施齐全有效。
1、着力抓好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工程建设。重点实施“15515”工程(15条道路、5座桥梁、1个隧道和5个入城口),湖滨路隧道和杨公堤复建工程,贯穿五老峰和吉庆山隧道工程,西湖湖西综合保护工程。抓紧组织实施“一环三纵五横”主骨架路网战役。合理配置城市道路资源,尽快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确保城市道路人均占有面积有较快增长。
2、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高质量地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建成10个以上路口渠化的样板工程,提高路口路段渠化的科学化水平。抓紧实施城市重要交叉口地下通道和短平快的交通改造工程。年内完成一批交改项目(包括人行过街设施)。
3、完善市政设施。进一步提高建成区道路面积率、路网密度和主干道密度,确保路网结构合理,人均拥有道路面积、道路等级明显提高。加大城市市政设施维护资金的投入,确保市政道路养护维修顺利进行,道路桥梁状况良好。实施城市“亮化工程”,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功能齐全,主干道路灯亮灯率达到100%。
(四)严格文明执法,热情规范服务。
1、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继续深入开展评选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活动,加强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增强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的执法意识,进一步改善执法形象,提高执法水平,努力使人民群众满意。
2、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并理顺部门间工作职责,切实解决管理层次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
3、交通管理部门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寓管理于服务,在采取或实施管理措施、行政行为时,要充分考虑到群众利益。市政市容主管部门要督促从事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道铺设、抢修作业等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市政公用行业服务性关键岗位服务规范》,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五)开展广泛深入宣传。
1、紧紧依托社会,建立起以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和政府教育部门为主导的宣传教育机制,将交通法制宣传教育作为2003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重点和公益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各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考核。
2、进一步抓好社区(安全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丰富社区交通安全宣传及管理工作内容,使社区宣传工作成为我市今年实施畅通工程的一大亮点。在各区进行试点,年内有1?3以上社区建设成为交通安全社区。努力通过社区这一阵地,增强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
3、按照不同群体开展重点宣传。对专业运输单位、专职驾驶员和非专职驾驶员以及外来人口、学生等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方式,提高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实效性。
4、继续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再掀畅通工程宣传高潮。充分发挥驾驶员安全教育网络的作用,丰富宣传教育内容,逐步实现运用计算机对驾驶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
5、以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为对象,开展一次以“文明遵章,保护自我”为主题的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成效,再掀市政府第160号令的宣传高潮。
六、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3月底前,各区、县(市)完成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确定今年创建和申报的等级和具体工作方案,并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至10月,各地针对实际,全面开展实施工作,努力实现预定工作目标。
(二)评价阶段。11月初开始,各县(市)进行自评,市公安局、市建委对所辖县(市)进行初评;11月下旬开始,省畅通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在各地自(初)评的基础上,对我市进行评价;12月初,公安部、建设部对我市以及新升二等以上管理水平的县(市)进行复评。
(三)表彰阶段。2004年初,根据部、省的评价结果,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五县(市)应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