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云政发[2000]159号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了全面推进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机构和医药卫生体制三项改革,根据省政府第51次省长办公会精神,决定把“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协调会议”与“云南省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协调会议”合并,成立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牛绍尧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陈勋儒 副省长
成 员
杜开坦 省政府副秘书长
施天骏 省政府副秘书长
欧阳坚 省计委副主任
纳宗会 省经贸委副主任
贾尚清 省政府经研中心副主任
黄显初 省政府体改办副主任
肖晓鹏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绍红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杜克琳 省卫生厅副厅长
吕亦才 省人事厅副厅长
孟昭华 省建设厅副厅长
唐尚林 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贵明 省工商局副局长
张美琼 省地税局副局长
王维生 省药监局局长
王建明 省编办副主任
施之兰 省总工会副主席
刘绍忠 昆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杨绍红兼任办公室主任,郝坚峰、张庆才、李保江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从厅内调整充实;云南省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设在省政府体改办,黄显初兼任办公室主任,杜克琳兼任常务副主任,省体改办处长杨复兴、省药监局副处长王云峰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相应从三个部门抽调组成。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