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03]7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用地管理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五月八日
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用地管理的意见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镇企业“二次创业”的决定》(宁党发[2002]9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发展的意见》(宁党发[2003]3号)下发以来,全区各地积极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扩大招商引资,加快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步伐,兴建了一批有特色、有活力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盘活了土地资源,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已成为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对外开放的窗口,有力地推动了区域经济发展。
我区现有经各级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25个,其中银川市9个、吴忠市7个、石嘴山市6个、固原市3个。25个园区中,有18个园区实施了开发建设,规划用地面积43.41万亩,实际用地面积13.23万亩,占规划面积的30.5%,总体来说,全区工业园区建设用地管理秩序基本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园区建设存在贪多求大、盲目上马的倾向,个别市县不考虑有无项目,一搞就是几个园区,动辄用地上千亩、上万亩,大量占用土地,造成园区内土地长期闲置。二是部分园区用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违法批地、违法用地情况。有的园区不经过科学论证,随意布局,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有的市县超越法律规定权限,非法批准工业园区项目用地;有的工业园区存在边报批边用地、非法占地的现象。三是部分工业园区为了互相竞争和吸引项目,低价出让土地;有的市县违法出台优惠政策,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甚至出台“零地价”供地,以“土地换项目”,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四是征地补偿不落实,侵害农民利益。有的市县为了低价向投资者极地,违反法律规定,压低征地补偿标准,长期拖欠征地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不能依法得到妥善安置,由此引发了农民上访,影响社会稳定。五是房地产开发商圈占土地时有发生。有的工业园区不能严格按规划用途确定项目,在园区内安排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商以优惠地价得到土地后,或长期圈占,或建商品房出卖获取高额利润,扰乱了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
为了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工业园区用地管理,切实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严肃性,促进工业园区依法、规范、健康发展,根据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工业园区要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合理布局。进一步集中力量办好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充分发挥其辐射、示范、带动作用和窗口作用。为加快工业化进程,市、县和个别有条件的中心镇可以设立工业园区,但必须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园区设置要量力而行,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合理布局,规范有序,切忌搞形式主义,切忌盲目攀比、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出现乡乡镇镇建园区、“遍地开花”上项目的倾向,做到建一个、成一个。
二、工业园区建设必须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设置要注意生态、资源、环境的保护治理,注意与自治区的产业发展规划相协调、与城市或小城镇的发展规划相结合,在县域范围内要引导和促进乡镇企业向乡镇工业小区集中,解决布局分散的问题。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空闲地、荒地,少占耕地或农用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凡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设立的园区,必须撤消,并追究批准者的责任。各地不得为迎合设立园区而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立的园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提供土地。未经依法批准用地的,要依法查处,追究责任。
三、对园区用地,严格实行有偿使用制度。除对园区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用地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供地外,工业项目用地要以出让方式取得,见商业、旅游、娱乐、商品房开发项目等经营性用地,必须严格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得以划拨方式供地,不得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不得随意减免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收益,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严格禁止工业园区搞房地产开发,严肃查处开发商违法圈占、倒卖土地行为。
四、加强园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严禁违法下放土地审批权,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工业园区建设用地,必须严格依法审批,严禁各地违法下放土地审批权,各工业园区不得自行审批用地。工业园区用地必须纳人统一计划、统一供应、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优化土地供应布局和结构,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对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能带动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进区项目,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提高办事效率,简化报批手续,及时依法审批建设用地,给予大力支持。
五、园区征地要依法、合理补偿,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各地在工业园区征地过程中,一定要依法、合理补偿,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处理好农民的当前生活出路和今后的生产发展问题,利用征地补偿资金解决好农民的安置问题,防止和纠正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吸引工业项目的错误做法,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二○○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