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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餐饮价格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1-23 生效日期: 2001-11-23
发布部门: 国家计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计办价格[2001]1381号
北京市物价局: 
  近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餐饮价格水平偏高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强烈反映。根据《价格法》和《价格分工管理目录》的有关规定,请你局针对首都机场餐饮价格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监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你局以适当形式敦促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机场),采取措施,平抑机场服务场所偏高的餐饮价格,具体是: 
  (一)督促有关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价牌、价签及菜单中注明经营品种、价格及有关计量单位,向消费者提供准确、全面的价格信息。 
  (二)敦促首都机场采取引入竞争、打破垄断的办法解决国际隔离区内餐饮价格偏高的问题。在目前独家垄断经营的国际隔离区内增设1家以上不同挡次的餐饮经营或出售饮料、方便食品的便利店、自动售货机,供消费者自主选择。 
  (三)增设有关指示牌,或通过航班信息显示系统加强对低、中档餐饮经营点的宣传,提供完整的餐饮服务信息,方便消费者选择。 
  二、建议首都机场依法改进餐饮场地租金计收办法,参照其他商业场所的通行做法,采取较低的固定租金加商家营业额提成租金的“两部制”作价办法,降低固定租金水平,为经营者降低餐饮价格创造条件。 
  三、如首都机场仍继续对国际隔离区内餐饮服务实行独家垄断经营,请你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规定其餐饮最高毛利率或实行政府指导价等行政手段予以干预。 
  四、请你局依法加强对首都机场餐饮价格的监督检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有关经营者价格欺诈、价格歧视、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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