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02]14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卫生厅、残联关于《宁夏“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计划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宁夏“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计划实施方案
一、背景与意义
“视觉第一中国行动”计划自1997年7月在我区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效果。截止2001年底累计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8298例,完成总任务的109%,脱盲率达96%,人工晶体植入率达80%;先后为12个白内障患者较集中的县(市、区)组派医疗队,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确定了9所技术水平高、手术设备先进、具有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能力的医院为“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白内障复明定点医院;新建贺兰县、平罗县、彭阳县3所医院眼科,配备了白内障复明手术设备,使其具备了独立开展眼科手术的能力;对全区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培训50名眼科医生,使之掌握了白内障手术的方法和诊疗知识;各地医院完成了眼病筛查工作,并对全部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白内障复明手术数据库和眼科技术资源数据库、眼疾病源数据库,能对有关数据进行准确的统计和查询,并与中残联、卫生部联网;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节日,扩大了“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的宣传力度和社会影响;开展了“爱护我们的眼睛”预防保健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儿童正确用眼、爱眼、护眼,掌握眼保健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了全民防盲治盲意识。
我区4.1万盲人中,约有半数是白内障患者,另外每年新生白内障患者约1200人。许多白内障患者因经济和当地医疗条件的原因,不能复明,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为更加有效地推动防盲治盲工作,中国与国际狮子会于2002年5月正式签署协议,决定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计划。
二、任务与目标
在第一期合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已经形成的管理体系、复明网络和工作机制,自2002年7月至2007年6月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计划,预期达到以下目标:
(一)5年内完成10000例白内障复明手术。
(二)为不能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县和边远、贫困、白内障高发地区组派医疗队,实施复明手术。
(三)培训眼科医生、辅助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师资力量和乡村医生,使其分别掌握管理技能、业务技能和防盲知识,长期为基层患者服务。
(四)选定尚不具备手术条件的县(市)级医院,配备眼科医疗设备和手术医疗器械,使之具有开展现代化囊外手术的能力。
(五)以深入开展“爱护我们的眼睛”预防保健教育活动为重点,全面提高人民群众防盲治盲意识;宣传中国/国际狮子会“视觉第一中国行动”,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唤起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六)进行白内障等眼疾病的调查,为国家研究制定防盲治盲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三、组织与管理
国际狮子会港澳303区狮子会卢峰狮子分会、香港太平洋狮子分会对口支援宁夏。
自治区成立“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计划领导小组
组长:郑歌平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自治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曾庆民 自治区残联理事长、自治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副主任
窦文敏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吕福元 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
成员:吴敬祝 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孔宗雪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李社保 自治区残联康复处处长
刘忠林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福利处处长
尤学梅 自治区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
崔跃武 自治区人民医院院长
钟智民 解放军第五医院院长
姚成立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罗涛 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李明 吴忠市人民医院院长
赵月英 固原市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办公室,由自治区残联康复处、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按各自任务承担日常工作。
自治区残联项目办公室负责白内障复明手术、组派医疗队、眼保健教育与公众宣传任务;自治区卫生厅项目办公室负责人员培训、援建医院眼科、眼病防治数据库及防盲治盲政策研究任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应成立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领导小组及项目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分解下达任务指标,落实专项经费,组织实施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计划。
四、主要措施
(一)白内障复明手术
自治区“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二期计划项目办公室按年度将白内障复明任务下达各市(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各定点医院、项目援建医院及有手术能力的医院要为有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有一例做一例。
残联项目办重点组织好无医疗保险的白内障患者及自费的特因患者就地、就近接受复明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不低于80%。
自治区级及解放军第五医院复明机构每年至少完成350例复明手术,市、县级复明机构每年至少完成100例复明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不低于80%。
(二)组派医疗队
1、组织原则
为不能实施复明手术的县(市、区),以及边远、贫困、白内障高发地区组派医疗队。
卫生部门、残联摸清白内障患者底数及患者经济状况,向自治区残联项目办上报申请组派医疗队计划;或由各地卫生部门、残联就近依托定点医院集中组织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同时上报医疗队计划。自治区残联适当划拨一定经费用于补助。
《申报组派(自组)医疗队计划》内容包括手术医院,患者筛查名册、医疗队手术进度、完成时间、计划完成量,经费情况、自组的应报医疗队名单。
2、医疗队要求
医疗队组成人员要精干、高效、严守组织纪律;医疗队自带设备,不足部分由各地自配;接受医疗队的地区负责病源组织,并提供相应常规检查、手术场所、床位、药品及常规护理。
每批医疗队工作时间不超过30天,每台显微镜完成手术量每天不少于8例,人工晶体植入率不低于90%。
3、医疗队收费标准
(1)白内障囊外摘出手术收费标准(含术前常规检查,术中、术后用药,床位费,护理费):
国家医疗队、对口支援医疗队:不超过200元/例;
区内医疗队:不超过350元/例。
(2)白内障囊外摘出手术合并人工晶体植入手术收费标准(含术前常规检查,术中、术后用药,床位费,护理费):
国家医疗队、对口支援医疗队:不超过350元/例;
区内医疗队:不超过500元/例。
(三)预防保健与公众宣传
1、任务目标
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一期取得的显著成效,做好二期舆论宣传工作。
宣传眼保健知识,增强防盲治盲意识,有效预防眼疾;唤起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关心和帮助盲人恢复视力、改善功能、参与社会、走向光明。
每年6月6日全国爱眼目,在全社会开展以眼保健及防盲治盲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组织眼科专家、医务工作者、残疾人工作者、志愿工作者和残疾人走上街头,开展义诊、咨询及科普宣传活动。
在全区青少年中继续深入开展“爱护我们的眼睛”预防保健教育活动。
宣传“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的宗旨、目标、进展和成效,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增进理解,弘扬人道主义。
介绍国际狮子会“我们服务”的精神和对中国防盲治盲工作给予的支持、帮助。
2、宣传口号
(1)视觉第一 爱护眼睛
(2)视觉第一 人人参与
(3)视觉第一中国行动 爱心播撒光明
(4)防盲治盲 传播友爱 造福千家万户
(5)普及眼保健知识 增强防盲治盲意识
3、主要措施
组织协调广播、电视、有线电视、报纸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每年组织记者深入基层采访报道;进行眼科保健科普知识讲座、防盲治盲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眼保健知识咨询活动;电视台、有线电视台继续播放眼保健电视系列专题片《珍爱光明》;发放防肓系列丛书、科普资料、宣传画、宣传折页,利用全国助残日、全国爱眼目开展义诊、咨询及科普宣传活动。
(四)援建县(市)级医院眼科
1、任务目标
5年内,力争在永宁县、灵武市、青铜峡市、中宁县、盐池县、隆德县、海原县建立7所县医院眼科,配备眼科设备和手术器械,使其具有开展白内障囊外摘出手术的能力。对有条件的县(市)级医院要力争建立白内障手术复明中心。
2、主要措施
(1)申报办法
按照卫生部门项目办制定的建立眼科条件进行申请,经自治区卫生厅审核后,报卫生部项目办审核、批准。
(2)建科条件
建眼科的地区条件:本地服务人口超过100万(个别地区可考虑服务人口超过50万);没有建眼科的地区;初级眼保健实施地区;地方政府有积极性,重视眼病防治工作,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的地区。
建眼科的县医院条件:具有场地、眼科技术人员、日常办公费用;已与上级医院建立技术指导与合作关系;向当地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承诺,积极开展常见眼病防治、眼病筛查与监测、眼保健宣传与教育。协助白内障复明手术医疗队开展工作,白内障囊外摘出手术量每年不低于500例;拟建的眼科或白内障手术复明中心的医生、护士接受过专业培训。
3、实施进度
根据申报卫生部项目办的批准情况,在第一至第四年度逐步建立。
(五)培训
1、任务目标
(1)培训眼科医生158名、培训辅助人员420名,使其掌握白内障囊外摘除手术和人工晶体植入手术技术及防治知识。培训乡村医务人员1250名,使其了解眼病防治、白内障手术适应症等基本知识,开展眼保健卫生宣传,眼病患者及时有效转诊知识。
(2)培训183名项目管理人员,使其掌握项目的组织管理程序,协调项目单位的整体工作进展,进行项目实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3)建立完善区内培训基地。按照“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计划规定的基地标准,建立完善区内培训基地,配合国际狮子会北京培训中心和区域培训网络,完成我区防盲工作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2、主要措施
(1)人员培训
眼科医生的培训:
①初步培训。使其切实掌握有关的眼病理论知识和实习技巧。②医院进修实习。③参加眼科医疗队手术实践。④1—2年后,再次进入上级对口医院复训。
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
选送受训人员分别进入国际狮子会北京中心、区域培训网络、自治区培训基地接受培训。
乡村医务人员培训:
主要讲授常见眼病防治、白内障手术适应症、术前病人准备、术后观察处理,开展眼保健卫生宣传,眼病及时有效转诊等。
(2)建立完善培训基地
拟建立培训基地的单位按照区级培训基地的标准向自治区卫生厅提出书面申请,经卫生厅审核后,报卫生部项目办公室审核批准。原有的培训基地按标准建设完善后报批。
3、实施进度(见附件1)
五、经费
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经费,采取分级负担的办法。
1、自治区经费
(1)组派医疗队
凭《白内障复明登记表》向定点医院划拨补助经费每例20元,向患者所在地残联划拨工作经费每例20元,主要用于病员筛查和组织协调。
(2)贫困患者补助
自治区财政每年拨付一定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补助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检查。
①补助原则
凡事受公费、劳保、医疗保险、统筹医疗的患者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执行;
贫困患者在实施复明手术时应适当补助或减、免手术费用。
②补助办法与标准
按年度任务,今后每年需做白内障复明手术2000例,且绝大部分白内障患者均为特困户。
凡是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救助的白内障患者凭《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最低生活救助证》和本人《身份证》,山区8县白内障患者每人补助200元、川区患者每人补助100元。
申报贫困白内障患者补助人数不得超过年度任务的三分之二。
③贫困补助申报办法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各市、县(区)残联按照补助办法和标准严格控制,填报《贫困白内障患者补助经费审批表》,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报自治区残联康复处核拨。
2、地方经费
地方政府依据任务指标投入专项经费,还应采取救济、扶贫、募捐和社会集资等多种措施筹集资金,主要用于摸底调查,组织宣传、人员培训、贫困患者补助等。
3、白内障患者个人承担一部分手术经费。
六、手术耗材
手术所需人工晶体、手术缝线、粘弹剂(价目表见附件3)由自治区残联统一向中残联订货,费用由患者自行承担。医疗队、定点医院应为贫困白内障患者使用中残联提供的低廉人工晶体、手术缝线、粘弹剂,不得加价。
医疗队所需手术耗材根据筛查情况,手术前20天向自治区残联申报订货计划。
定点医院每年应订购任务量五分之一的廉价耗材,供贫困白内障患者使用,收费标准接受当地残联的监督。货款打入自治区残联账户,统一订货。
七、统计验收
(一)统计
统一使用《白内障复明手术登记表》,一式三份,手术患者病历中存档1份,报自治区残联康复项目办和卫生厅项目办各一份。
统计时间为每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上报截止时间为每年元月10日。
由自治区残联录入白内障复明手术数据,并于每年2月1日前向全国白内障复明手术数据库上报上一年度数据。
(二)检查验收评估
中方执行委员会会同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自治区项目办,组织有关部门、专家每年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2004年进行中期检查,2006年进行总结验收;各地也要逐级进行自查和验收。“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管理委员会将派员参加检查验收活动。
中国/国际狮子会“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管理委员会和中方执行委员会、自治区项目办共同对项目进行评估。中期评估时间定为2004年末,终期评估时间定为2006年末。评估内容为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的产出与效果,以及经验、教训、建议等,并写出评估报告。
附件:
1.眼科培训实施进度
2.白内障复明手术年度任务分配表
自治区卫生厅
自治区残联
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眼科培训实施进度
第一年度
(1)2003年6月建立完善自治区培训基地。
(2)2003年6月选派4名眼科专家进入区域培训中心进行国内外眼科新技术、新进展知识学习,培训区内眼病防治师资力量。
(3)2003年7月从各市县医院选派30名眼科医生进入自治区培训基地参加眼病防治技术班学习,分2期进行,8月底完成。
(4)2003年9、10、11月在自治区培训基地分3期培训乡村医务人员252人。每期84人,学期1月。
(5)2003年7月选派4人参加国际狮子会北京培训中心举办的省级项目管理人员培训。
(6)2003年8月从全区各县选派35人(每县2人,卫生、残联各1人)进入自治区培训基地参加初级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
第二年度
(1)2004年2、3月在自治区培训基地分别举办2期眼病防治技术班。培训县市级医院眼科医生30名。
(2)2004年4、5、6月在自治区培训基地分别举办3期乡村医务人员培训班,培训252人。
(3)2004年1月,在自治区培训基地培训35名县市级项目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县2人(卫生、残联各1人)。
第三年度
(1)2005年2月,选派眼科专家4名进入区域培训中心,参加省级眼病防治师资培训。
(2)2005年2、3月在自治区培训基地,举办2期限病防治技术培训班,培训县市级眼科医生30名。
(3)2005年4、5、6月在自治区培训基地分别举办3期乡村医务人员培训班,培训252人,每期84人。
(4)2005年1月,选派4人(卫生、残联各2人)进入区域培训中心参加省级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
(5)2005年2月,在自治区培训基地举办初级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县市级管理人员35人,每县卫生、残联部门各1人。
第四年度
(1)2006年2、3月,在自治区培训基地分别举办2期眼病防治技术培训班,培训30名县市级眼科医生。
(2)2006年4、5、6月,在自治区培训基地分别举办3期乡村医务人员培训班,培训252人。
(3)2005年1月,自治区培训基地要完成35人的初级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选定县每县参加2人(卫生、残联各1人)。
第五年度
(1)2006年8、9月,在自治区培训基地分别举办2期眼病防治技术培训班。培训县市级眼科医生30名。
(2)2006年10、11、12月,在自治区培训基地分别举办3期乡村医务人员培训班。每期培训84人,计252人。
(3)2006年8月,自治区培训基地要完成35名县级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以上各年度的培训内容按中国一国际狮子会“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工作计划的内容执行。
附件2:
宁夏“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白内障复明手术年度任务分配表
2002年任务数 2003年任务数 2004年任务数 2005年任务数 2006年任务数 合计
银川市 460 460 460 460 460 2300
石嘴山市 420 420 420 420 420 2100
吴忠市 560 560 560 560 560 2800
固原市 560 560 560 560 560 2800
合计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