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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开展"两清一查"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2-19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安徽省粮食局
发布文号:
各市、县粮食局:
今年1月份以来,我省遭受了一场范围广、强度大、持续时间长的雪灾,对仓储设施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根据国家粮食局和省局领导赴基层检查的指示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组织"两清一查"
各受灾企业要利用当前的晴好天气,集中力量,及时开展"两清一查",即清理灾害现场,对有仓房或罩棚坍塌的,要组织专业人员撤除有关毁损的设施,转移、处理受灾的粮食,维护、保养被雪覆盖的设备,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尽快恢复收储能力;清除库内积雪,疏通下水管道,防止因积雪融化而导致仓房受损、粮食受潮;排查事故隐患,组织力量全面、深入、系统排查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是:灾害现场是否存在悬挂物坠落、粮堆器材倒塌和触电等伤人隐患,所有仓房和露天储粮设施是否存在再坍塌隐患,仓内是否存在受潮或发热粮,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二、认真核损,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核实灾情;针对灾损和粮食收购需要制定重建工作方案;要立足自身,不等不靠,积极筹措资金,分清轻重缓急,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对影响夏粮收购或储粮安全的设施设备要优先安排重建,受灾较为严重的地区和企业,市县粮食局领导要亲赴一线、靠前指挥,调度人力、机械,加快"两清一查"和灾后重建工作进度,确保灾区粮食储运、收购、供应工作早日恢复正常。
各市粮食局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督促"两清一查"和灾后重建工作,并于2月底前将本区的有关情况上报省粮食局。

安徽省粮食局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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