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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的决议
(2017年6月29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张长平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方捷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经过审议,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
会议建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围绕审计查出问题和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结果报告中提出的建议,落实整改措施,并于2017年12月份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