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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黄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9-01-26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黄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26日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吴锦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总体要求、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省委省政府“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按照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的部署,以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线,围绕“五大目标”、推进“五大转型”,持续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态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在鄂东转型发展示范区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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