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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07 生效日期: 2003-06-07
发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文号: 国办发[2003]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回良玉(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李学举(民政部部长)
  汪洋(国务院副秘书长)
  郑斯林(劳动保障部部长)
  王东明(中组部副部长)
  委员:胡振民(中宣部副部长)
  贾祥(中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臧献甫(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
  李盛霖(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保庆(教育部副部长)
  郝文明(国家民委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李宝库(民政部副部长、中国老龄协会会长)
  段正坤(司法部副部长)
  肖捷(财政部副部长)
  戴光前(人事部副部长)
  郑一军(建设部副部长)
  周和平(文化部副部长)
  马晓伟(卫生部副部长)
  赵炳礼(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赵实(广电总局副局长)
  柳斌杰(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
  张发强(体育总局副局长)
  顾朝曦(旅游局副局长)
  唐天标(总政治部副主任)
  倪豪梅(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沈淑济(全国妇联副主席)
  赵勇(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李学举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委托中国老龄协会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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