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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5-02-25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安徽省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安徽省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区人大常委会: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2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在市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厅举行,会期半天。

建议会议议题: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江东控股集团申请中信银行棚改项目贷款的报告;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关情况的报告;3.审议人事任免案;4.通过《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5.通过《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会议。因病因事不能出席会议的,请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请假。

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市督查目标办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请与会人员着正装。



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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