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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5-01-23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安徽省池州市人大
发布文号:

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安徽省池州市人大


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23日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池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馨群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总结2014年工作实事求是,部署2015年任务切实可行,符合中央精神,切合池州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中共池州市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有为,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三区”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生活富裕的幸福池州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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