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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江苏省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经研究,定于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市民中心12号楼305会议室)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期一天。会议建议议程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无锡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三、讨论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日程安排、各类建议名单及有关筹备事项;
四、决定有关人事任免;
五、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首批立法联系点授牌。
根据《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意见》精神,请认真做好参会准备。各参会对象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会的,须按《意见》要求履行书面请假和批准手续。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认真准备会议材料,相关材料请于1月8日前送常委会办公室印制。
请市政府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请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新区工委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室、工委负责人、行政处处长、信访处处长列席会议。
请无锡日报、江南晚报、无锡人民广播电台、无锡电视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