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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5-01-30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大
发布文号: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人大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30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长陆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省委的工作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五大规划”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十大重点产业,通过发挥优势、注重工业、多点培育,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狠抓改革攻坚,扩大对外开放,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民生持续改善。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奋发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黑龙江改革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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