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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5-01-21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


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21日石家庄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志辉主任所作的《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石家庄市委领导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加快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步伐作出了积极贡献。报告对2014年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对2015年工作的安排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八届九次、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在中共石家庄市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履行职权,全面深化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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