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19号
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2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决定,聘任以下35人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四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公告如下:
一、专职委员(23人,按姓氏笔画为序):马卓檀、孔翔、王秀萍、王国海、任鹏、刘云、张亚兵、张君、张忠、张涛、李童云、杨建平、杨健、单莉莉、周代春、胡建军、钟建兵、秦学昌、贾丽娜、康吉言、黄简、潘峰、黎东标。
二、兼职委员(12人,按姓氏笔画为序):于海斌、王志华、任志武、朱平、何艳春、吴创之、李维友、尚志民、胡世辉、夏宁邵、韩卓、樊仲维。
中国证监会
201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