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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同意《医药前沿》杂志社改制为独立企业法人单位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8-22 生效日期: 2012-08-22
发布部门: 河北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冀卫科教函[2012]28号
  河北省新闻出版局:

  

  由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办的《医药前沿》杂志是我厅主管的公益性科普类刊物,该杂志社无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人员编制。

  

  根据国务院、河北省政府有关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定,主办单位研究制定了《医药前沿杂志社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经研究,我厅同意主办单位提出的改制方案,将杂志社改制为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并按照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关于《医药前沿》杂志社改制的请示(略)

  

   河北省卫生厅

  201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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