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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期间赛区空中安全,省政府决定,自2012年6月16日起至2012年6月22日,在亚沙会主会场半径100公里范围内包括青岛、烟台、潍坊、威海市,除特殊需要外,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低空慢速小目标进行飞行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飞行的低空慢速小目标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12种。
二、因举办亚沙会等特殊需求,需要利用低空慢速小目标进行飞行活动的,须报省政府批准。
三、各级人民政府及公安、农业、体育、海关、气象、工商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