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环办[2012]63号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申请解除暂停审批曲靖市工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请示》(云环字〔2012〕37号)收悉。
按照我部关于暂停云南省曲靖市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要求,你厅督促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照整改要求,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治工作,并对该市铬渣污染治理整改工作进行了现场验收。经我部西南督查中心现场核查,认为该市各项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已基本达到解除限批的要求。我部决定自即日起解除该市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限批。
解除限批后,你厅应督促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确保201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历史堆存铬渣的处置工作,加强危险废物监管,持续推进基层环保部门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