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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3-20 生效日期: 2012-03-20
发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布文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2日(星期一)至4日(星期三,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防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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