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核安函[2012]26号
上海申江锻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取消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中分包项目vt的请示》(申江锻造〔2012〕00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鉴于你公司已拥有考核合格的核安全设备目视检验(vt)人员,具备了自行开展目视检验的能力,我局同意取消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编号:国核安证字z(10)12号)活动范围表中的“vt”分包项目。
二、你公司应有效运行核质保大纲及相关控制程序,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活动,确保核级产品质量。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