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深卫人发[2012]2号
机关各处室,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各医疗卫生机构,各人口计生机构:
经研究,我委制定了《2012年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
附件:
2012年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以“深圳质量”为新标杆,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为主线,推动公立医院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和医疗水平提升工程,实施医德医风建设和社会满意度提升工程,实施计划生育管理“五联创新”工程,创新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完善社区卫生便民利民机制,全面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立医院体制机制
(一)创新公立医院体制机制。
1.组建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实现“管办分开”。一是组建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实现“管办分开”。按照法定机构的设置方式,会同市有关部门完成市医院管理中心的组建工作,重构和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一体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职能。提请市政府制定《深圳市医管中心管理办法》,理顺市医管中心与卫生行政部门及公立医院之间的关系,保障其依法规范运作、协调高效运转。制定《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理事会章程》,明确理事会的功能、组织架构、议事规则,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二是推进部门职能的转变。着力促进卫生行政部门强化行业监管、业务指导,加强在公共卫生、社区卫生、重点学科、医教研方面的工作力度,提高其规划、政策、法规、标准和监管能力。
2.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改革,实现“政事分开”。一是构建现代医院法人治理机构。提请市政府制定《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办法》,明确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服务范围、基本运行架构和运行机制、综合管理目标和监督考核方式,界定相关方责权和行为规范。制定《深圳市公立医院章程准则》,指导各医院依法制定机构章程,推进公立医院依法治理。完善公立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其运行和绩效的考核。完善卫生行业监管机制、职代会民主监督机制、社会公众外部监督机制,形成多元监管制度。二是改革十项治理机制。第一,改革医院管理体制。逐步在公立医院推行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医管会行使医院内部运行管理事务的决策权;保障医院领导班子在医管会领导下,落实其管人、管财、管物、管业务的自主权。创新市医管中心与公立医院之间的“合约制”管理关系。建立以服务业务一线为导向的医院内部管理架构,推进职业化医院管理队伍建设。第二,改革医院人事编制制度。会同市编办等部门在公立医院逐步取消传统编制管理方式,建立授薪人员员额管理制度;完善全员聘用、自主招聘和竞争上岗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分开制度;建立学科带头人终身专家制度。第三,改革工资福利制度。会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部门逐步完善公立医院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建立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薪酬标准;完善重点学科特聘岗位制度和学科带头人年薪制度;聘用员工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以及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年金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第四,改革财政补偿机制。协调市财政委等部门按照医院工作量、工作质量、社会满意度和落实政府指令等要素核拨财政补助。鼓励医院发展多层次医疗服务,提供多样化健康产品,加入国内外医疗保险体系,通过业务收入实现收支平衡。第五,改革医疗保障政策。协调社保等相关部门推行“定额、包干、预付”制度;解决外地医保居民深圳就医结算的问题;建立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基层首诊制度;探索医保参与市民预防保健服务的模式。鼓励医院与商业医疗保险机构开展合作,逐步纳入香港以及其他境外医疗保险系统。第六,建立合理价格机制。建立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合理价格体系,实行分级收费和差别收费政策。第七,完善费用控制机制。采取行政管制、收付费制度改革、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加强服务行为监管等措施,促进医疗机构因病施治、合理用药,自觉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将年度次均诊疗费用的增长幅度控制在4%以内。加强对药品和耗材采购的监管;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为试点,建立有利于控制药品、医用耗材进货成本的采购方式,减少高价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量。全面落实临床路径管理标准。完善阳光采购、阳光用药制度,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和处方公示制度;完善抗菌药物使用控制制度,减少抗生素的使用量和门诊输液量。在公立医院普及全成本核算制度,试行总会计师制度。第八,完善优质服务机制。通过调整收费价格、调控人才引进规划等综合改革措施,提高护理队伍人员比例。大力实施整体护理模式,全面实施床边责任制护理,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医院门诊综合服务平台,优化医院门诊布局结构,改善服务流程,增加导医导诊力量。做好院内健康教育,加强出院后的随访工作,提高患者自我保健水平和增进医患之间的沟通。推行实时满意度评价制度。第九,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实施卫生信息化建设二期工程,全面推广使用“居民健康卡集成系统”和“数字化医院集成管理系统”。第十,完善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机制。配合市司法部门在所有公立医院推广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患沟通机制,落实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医务公开责任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的透明度;与本市主要新闻媒体联合开展医学科学规律、科学就医模式的宣传;推广医务社工制度;完善医院投诉管理制度。普及医疗责任保险。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和“医托”、“医闹”。3.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在2012年底以前,会同发改、财政、社保等部门采取如下举措,在全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制度。一是设立药事服务费。根据公立医院前三年的平均药事服务成本,测算每门诊单元(包括初诊、复诊)、每住院日的平均药事服务费,作为单列收费项目,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二是推进医疗服务付费制度改革。按照卫生部发布的321个临床路径标准,参照本市社保部门推出的单病种付费测算方式,建立单病种“定额、包干”基准收费标准,对住院患者实行按病种付费;不能按照单病种进行收费的,实行混合型医保付费制度;推行单病种付费后,药事服务费作为单列收费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三是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服务价格,特别是手术费、诊金和护理费标准。四是财政补贴政策性亏损。实行以上改革措施对医院造成的政策性亏损,由财政经费进行弥补,保障公立医院实现收支平衡。
4.推进“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一是解决民营医院发展瓶颈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民营医院土地使用、投资回报、税收减免、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瓶颈问题。支持民营医院发展特需医疗服务,开发生物医药产业,促进高端体检、养生保健、医学美容、康复治疗等医疗服务业发展;规划新增6家由社会资本举办的三级医院,支持现有民营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到2015年,民营医院所占市场份额达到30%以上。二是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卫生事业。引导社会资本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资本运作向发展卫生事业转变。引导国家级专家团队来深举办高水平民营医院。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安排财政补贴。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营医院举办社康中心和承接公共卫生服务。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营利性民营医院纳入医保定点机构的政策。
二、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和医疗水平提升工程,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一)创新重点学科体系。
1.完善重点学科专业体系。制定《深圳市2012-2016年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以临床技术为主导,以新技术为支撑,以科研成果为促进,分层次、分重点建设80个重点学科,并通过资源优化整合,形成优势重点学科群;争取到2014年底,有30%的重点学科达到省级水平,2016年底有50%的重点学科达到省级水平,30%的重点学科达到国家级水平。
2.完善重点学科人才体系。制定《深圳市2012-2016年医学学科团队和学科带头人引进和培养规划》,建立学科带头人审定制度;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引进10个左右的国家级重点学科团队;在2012年引进1-2个团队。完善高级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将进修学习作为晋升职称前置条件。每年选拔30-40名高级专家到国内外一流医学机构培训进修。加大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组织实施力度,年度招考学员900名。
3.完善重点学科保障体系。健全重点学科建设管理目标责任制和检查评估制度,完善政策支持、财政保障机制。主动拓展与市内外高等医学院校、科研院所、生物医药企业的合作,把优势重点学科群培育成为引领深圳医学进步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推进与卫生部、广东省卫生厅等单位共建国家级、省级重点医学专科。加强临床学科的软件和文化建设,以提高学术水平吸引病人,以提高技术水平悦服病人,以提高服务水平留住病人。
4.完善科研创新工作体系。增强卫生行政部门的科教组织力量。完善医药卫生领域科研奖励实施办法。开展研究型医院创建活动。协调有关部门适当增加医院科研人才员额。通过完善岗位聘用、工资分配制度,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研课题、撰写学术论文、创新或应用新技术,以及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带教、带徒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完善重实效、重实绩的科研课题评审和科研工作奖励制度,全面改善医疗机构学术风气。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的建设。指导卫生机构深化院企、院校、院际合作,面向社会研究机构开放医学重点实验室,加大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建设。
5.创新深圳医学科学研究院建设和管理模式。积极主动推动卫生部、深圳市合作举办深圳医学科学院,建立中国医学科学院华南分院,将其办成区域性医学科学研究、医学研究生培养及医学先进技术、生物医药先进技术孵化平台。
(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1.推进区域医疗机构均衡布局。完成《深圳市2011-2020年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优先安排卫生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推进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效率,加快宝荷医院、新安医院等9家新建医院和北大深圳医院外科大楼等8个改扩建项目建设。市滨海医院、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市康宁医院综合楼年内开业。推进华为科技城、龙城、龙华、沙井、大浪、平湖、葵涌等片区的6家新建医院的立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逐步对市人民医院等新老医院的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更新换代。积极主动引进国内外著名高等医学院校来深举办附属医院。
2.完善中医药和专科医院服务体系。健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技术标准与服务规范,大力推广中医预防保健适宜技术。指导有发展优势的中医特色专科申报省级和国家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和具有中医特色的民营医院。创建1-2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开展深圳市第二批名中医遴选和培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调整财政补助结构,支持现有医疗机构发展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创伤外科,开展临终关怀服务。引导社会资本优先兴办儿科、口腔、康复、老年护理等专科医院。
3.提高医院诊疗服务能力。支持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儿童医院、罗湖区人民医院和福田区人民医院等具备相应规模的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推动街道医院全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扶持民营医院达标上等;指导各区中医医疗机构创建二级甲等医院,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积极申报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在卫生装备建设等方面向原特区外地区的街道医院倾斜,提高其适宜设备配置水平。制定三级医院结对帮扶一级医院的制度,对三级医院在人才、技术、教学等方面的帮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原特区外地区医疗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4.完善科学就医体系。运用经济手段促进大型医院向基层医疗网络分流普通门诊,促进区域医疗中心的专科门诊与普通门诊分离;完善分时段预约诊疗制度,加强医生出诊管理,全面提高预约诊疗服务水平;完善区域医疗中心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比较完善的分级医疗、社区首诊、双向转诊模式。推动建立临床科学用血模式。完善阳光用药制度。以罗湖区、盐田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为试点,设立联网理事会和联网总监,推进医疗机构联网运行,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医生多点执业、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跨区域分级转诊、分片转诊制度。
(三)完善行业监督管理体系。
1.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全行业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医疗服务整体管理与质量控制评估体系,制定标准化、信息化评审评价流程,强化日常监督,形成深圳医疗服务行业认证标准,促进医疗机构实施质量经营战略。指导医疗机构健全质量控制组织,严格监督其落实首诊责任、三查七对、手术分级、临床用血审核等核心制度。
2.完善行业标准化体系。实施临床路径电子化管理,以信息化手段促进基本疾病诊疗服务标准化。开展中医药标准化、规范化研究,在中药饮片、中医适宜技术等方面制定一批行业标准。制定符合深圳实际的“绿色医院”建设标准和工作指引,推进医院节能减排,低碳发展。
3.完善卫生行业法制体系。完成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生管理条例、控烟条例的立法工作。完成医疗服务违法行为处罚条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健康促进条例、急救医疗条例等立法调研工作。总结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的部门共识、政策成果,推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立法。组织全市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政策法规、管理理论轮训。
4.大力发展行业协会组织。加强市医学会、预防医学会、卫生经济学会、社区卫生协会、中医药行业协会等行业社会组织建设,委托其开展行业评审评价等方面的职能。推动卫生人口计生领域专家体系建设,委托其组织开展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等领域的研究。指导非公立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组织建设,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自我发展、自我管理。支持市人口计生协会开展工作,组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发挥人口基金会的作用。
三、实施医德医风建设和社会满意度提升工程,争创全国一流医德医风
(一)开展医德医风建设年活动。
1.开展专项教育活动。组织全市医务人员重温医务人员誓言、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八不准”要求、廉洁行医指引等医德行为规范;组织老专家向年轻工作者传授高尚医德精神和职业操守经验;组织专题研讨会、医患座谈会,深入查找医德医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将每年的满意度调查中的问题制作成影像教材,对医务人员及时进行针对性提醒教育;开展深圳卫生人口计生先模人物、先进事迹评选活动,将先进事迹、先进人物编写成医德医风教育的生动教材,增强队伍教育的针对性。
2.完善医德医风制度。建立医德医风量化考评制度,完善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健全医德档案;将医学伦理学教育纳入全科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将医德教育纳入医德考评内容;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增强制度管理的约束力。
3.完善满意度评价制度。各医院要建立顾客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等事务,开展出院后电话随访、医德医风调查工作;建立患者直接评价医疗服务的制度,在公立医院的服务窗口、门诊医生诊台设置“满意度评价器”;完善医院新闻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发布医患纠纷事件经过;完善院务公开和医务公开、医患座谈会、院外监督员、医务社工等医患沟通制度,让患者“五明白”、“五知道”、“五放心”,增强社会监督的有效性。
4.改善医务人员职业发展前景。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量,合理调配医务人员数量和结构,合理安排倒班和作息时间,解决工作繁忙影响质量和满意度的问题;发挥领导示范作用,切实控制行政后勤人员比例,提高服务一线的意识和能力;按照干好干坏不一样、鼓励创新、同工同酬的要求,合理确定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待遇;通过公立医院改革尽快解决临聘人员待遇和管理问题;完善学科带头人激励机制,加大对科研教育的投入,解决好医务人员进修培训、科研课题申报、职称评聘等切身利益问题;完善竞争上岗制度,注重对年轻骨干的培养;落实科室选人用人和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自主权,推进科室民主管理,调动医务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的积极性。
(二)开展卫生文化建设年活动。
1.营造卫生文化氛围。凝聚卫生文化内核,以“博学行医、业务精湛,情操高雅、与人为善,博爱救人、敬业爱岗”为深圳卫生文化核心价值观,各医院根据卫生文化核心价值观提炼本院的“院训”。树立以人为本心态。建立医护人员经常温习卫生文化核心价值观和院训的制度,以文化提升医院管理水平,以文化熏陶员工职业素养。通过文化熏陶,培养年轻医务人员职业自豪感,树立“治疗一个患者、结交一个朋友、树好一个口碑”的诚心服务心态。塑造良好职业形象。实施住院医疗服务“五要五不得”便民举措,开展“五坚持、五制止”服务。组织对全市服务窗口的医务人员进行礼仪集中轮训,掌握“六个一句”、“十个一点”,努力营造“因为周到让你温馨,因为专业让你满意”的文明服务氛围。以塑造卫生品牌为重点,宣传推广一批深圳名医、名科、名院。宣扬医务人员良好职业道德形象。
2.丰富文化活动内容。卫人委系统每年举办全系统的文艺汇演和运动会,通过文化影响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创造追求成功阳光心态;各医院要根据自身实际,创建和谐医院,开展“中层干部emba课程”、“职业生涯设计”、“学术沙龙”、“星级文明岗位”评选、岗位练兵、业余文体、带徒学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创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岗”等创先争优活动。
3.优化便民服务环境。以简洁实用和人性化设计为原则,增加便民服务设施,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服务环境。办好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门户网站,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导航、就医导诊等服务。定期公告群众关心的重大疾病、公共卫生监测结果,组织经常性健康教育社区行活动,让市民体验公共服务就在身边。建立医院开放日制度,组织市民体验医务人员工作、体验优质服务,增强社会宣传公信力。
4.推进廉政文化进医院。各医院要实行廉政责任制和公开承诺制,在显目位置标识本院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承诺和举报电话,通过手机短信、科室晨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经常性廉洁行医警示教育。强化对高价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情况的监管。聘请社会人士担任行风建设和廉洁从医监察员,严处触犯“红线”的从业人员。
四、实施“五联”创新模式,落实计生基础管理
(一)强化责任,全面落实“一网联管”。
健全分片包干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每一户家庭的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任务落实到人。规范基层计生工作例会制度、副处级以上干部挂钩管理和兼职单位挂钩帮扶制度,完善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强化对日常工作的管理,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完善以房为单元、以家庭为单位的人口计生信息数据库,与社区人口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对接;建立匿名举报制度,让基层人口计生管理人员及时掌握管辖对象的动态信息。完善卫生、人口计生统计工作规范,建立数据监控系统,重点核查异常变动数据,确保统计口径上下一致、横向可比,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数据。
(二)突出重点,积极推进“两地联控”。
1.实现两地信息互联互通。按照全国“一盘棋”要求,启用新的人口计生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全省、全国联网,与人口户籍所在地实时交换信息。
2.为流出地来深管理搭建平台。将流动人口作为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地加强与流出地的区域协作和双向服务管理,鼓励各区、各街道按照当地外来人口特点,主动邀请主要的流出地来深开展集中服务,严格控制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
3.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促进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提升服务,大力开展“三优联防”。
推进“计卫联手”,整合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资源,整合相关服务项目,提高“优生、优育、优教”综合服务水平。
1.提高优生服务水平。抓好孕前孕期优生宣教和产前筛查,预防出生缺陷。
2.提高优育服务水平。抓好“儿童早期发展”工程,预防发育缺陷。
3.提高优教服务水平。抓好家长的针对性培训和教育,预防早期教育缺陷。
(四)争先创优,扎实开展“四级联创”。
1.市级层面。结合深圳人口计生工作特点,积极主动做好创建国家、省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工作。
2.区级层面。巩固各区创建国家级、省级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区的成果。
3.街道层面。指导和监督各街道创建依法行政和无政策外多孩出生街道。
4.社区层面。指导和监督各社区创建居民自治无政策外出生社区。
(五)发挥优势,努力实现“五资联合”。
1.整合卫生人口计生系统健康教育资源,拓展宣教平台,构建卫生人口计生宣传大格局,推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
2.整合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生育文化中心资源,构建集医疗、卫生、计生等功能的“十位一体”的社区一体化服务模式,建立为居民提供综合性健康管理服务的“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网”。
3.整合妇幼保健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资源,以预防出生缺陷为重点,构建卫生人口计生“三优”(优生优育优教)综合服务基地。
4.整合卫生人口计生执法资源,以打击“两非”为重点,利用卫生行业监管和执法力量,加大人口计生执法力度,构建新型的卫生人口计生综合执法体系。
5.整合卫生人口计生信息化管理和服务的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构建“管理互动,服务互补,信息互通”的卫生人口计生综合管理与服务体系。
五、巩固公共卫生水平,推动健康城市建设
(一)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规范基层公共卫生机构运作。完善原特区外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卫生应急体系,提高其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市、区、街道公共卫生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明确各自职能,完善分工协作机制,实现检测资源共享。完善光明、坪山新区公共卫生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
2.强化重点传染病的防控。推进街道预防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维护其公益服务行为。坚持防、治、管相结合,完善艾滋病、结核病、肝炎、sars等重点病种的预防控制模式。抓好经常性健康教育,向市民普及疾病防控基本干预措施,抓好季节性疾病的监测、疫情分析和预报预警工作。完善慢性非传染性社区管治模式,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管制覆盖率。深入推动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3.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在妇幼保健机构与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资源整合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提高计生技术服务水平和出生缺陷干预水平。提高社区妇幼保健工作质量,提高早孕建卡、产后访视率。加强与民政、教育部门的协作,提高婚检率和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水平。完善妇女常见疾病普查普治、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缺陷干预体系。以非公立医疗机构为重点,拓展助产技术规范化培训项目。
4.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全面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心理卫生服务。推广精神疾病“医院-社区一体化”防治模式,推进心理卫生服务进社区,落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社区综合管治。完善“企业-社区-精神卫生机构”协调工作机制,大力推广企业心理健康指导工作。制定群体危机事件心理干预应急预案,提高处理群体心理危机事件应急能力。
5.提高卫生应急指挥协作水平。完善市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分步建设与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各区卫生行政部门互联互通,兼备综合指挥、异地调度、视频会议、远程会商、快速处置等功能的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提高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反应能力。完善由市急救中心和医院院前急救队伍组成的“120”急救指挥网络,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的有效衔接,提高急诊就诊能力。
(二)完善公共卫生防控机制。
1.完善职业卫生监管机制。健全政府部门联动协作机制,落实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核制度。完善基层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网络,实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项目。完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哨点和重点职业病监测体系。探索职业病防治基金模式,将企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与其缴纳的费用挂钩,形成职业病风险分担机制。
2.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开展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坚持失信惩戒与诚信褒奖相结合,逐步在我市食品行业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行业自律机制。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监测数据库,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实施食品安全舆情信息通报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3.完善其他公共卫生的监督机制。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卫生日常监督。改革公共卫生巡查制度,实施重点监控、有奖举报、违法重罚,提高监管效率。建立公共卫生风险管理制度,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在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监督及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中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现卫生监督管理模式从事后处置向风险管理转变。
六、巩固社区卫生体系,完善便民利民机制
(一)优化社康中心布局。
根据城市规划调整、旧城旧村改造、产业园区转移以及新区建设,逐步落实十二五期间优化社康中心网点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政府主导下的院办院管体制,强化区卫生行政部门对社康中心的统一管理,落实政府对社康中心的支持保障职能;在举办医院内设社康管理中心,完善内部管理机构,增强管理力量;督促举办医院建立健全专账管理、成本核算、科学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以创建示范社康中心为抓手,推动社康中心分类管理和标准化建设,解决队伍力量和能力不足、卫生装备水平不匹配的问题。
(二)提高社区队伍质量。
完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将培训与职员招聘、职称评聘以及医师注册挂钩。改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和工作环境,稳定社区人才队伍。按照每个社康中心6-8个编制的标准落实人员编制。增加的人员编制,主要用于招聘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争取明年招收200名,确保2015年每个社康中心配置2名全科医师,初步形成全科医学服务体系。
(三)推广社区标准化服务。
完善医院与社康中心之间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落实分级诊疗责任制、引导机制和奖惩机制,促进医疗机构自觉落实转诊指征,提高医院与社康中心之间的“双向转诊”率。以信息技术为抓手,制定《深圳市全科医学服务标准》、《深圳市社康中心基本诊疗常规》,指导社康中心分类推进适宜技术进社区。完善以工作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导向,与公立医院综合目标考核相衔接的社康中心绩效考核标准。以老、幼、病、残和青少年、育龄妇女为重点对象,适当增加学生常见病防治等低成本、高产出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提供个性化健康服务。
以健康管理为核心,以慢性病人群为重点,建立家庭医生责任制。2012年,开展为居民提供家庭病床、自费疫苗接种、医疗转诊转介等个性化服务项目。发挥连锁药店作用,保障居民非基本药物需求。探索为慢性病患者提供治疗必须的非基本药物的途径。
名词解释:
【八不准】:
1.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2.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3.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4.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5.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6.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7.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8.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五明白、五知道、五放心】:
1.患者明白诊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自己的病情、做何种检查项目、自己的主管医生姓名。
2.患者知道诊疗程序、诊治专家、手术应履行的手续、诊治项目和价格、服务承诺。
3.患者对检查、诊疗、用药、收费、服务放心。
【五要五不得】:
1.对住院患者的检验标本和检验报告,要由医院安排专人按照有关规定送取,不得让住院患者或家属自行送取。
2.对需要到检查科室进行检查的住院患者,要由病房安排专人陪送,对危重患者要全程陪护,不得由患者自行到有关科室进行检查。
3.对转科的住院患者,要由转出病房派专人护送到转入病房,并做好交接的各项工作,不得由患者自行转科。
4.对住院患者临时医嘱及一次性使用的贵重药品,要由医务人员领取,不得让患者或家属自行领取。
5.对需要到其他科室或院外会诊的住院患者,要由医院派人陪护,不得让患者自行前去会诊。
【五坚持、五制止】:
1.坚持规范诊疗,制止乱检查。落实基本疾病诊疗常规,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实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2.坚持科学用药,制止大处方。落实处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用药,减少抗生素的使用量和使用品种,减少门诊输液量。
3.坚持物价监督,制止乱收费。实施医疗收费价格公开、门诊收费清单和住院收费日清单制,提供物价查询服务。
4.坚持温馨服务,制止冷硬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营造温馨服务环境,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5.坚持廉洁行医,制止收回扣。推行廉政文化进医院,实行廉洁行医责任制、拒收回扣和贿赂承诺制。
【六个一句】:
1.入院时多介绍一句;2.操作时多说明一句;3.查房时多问候一句;
4.手术前多解释一句;5.手术后多安慰一句;6.出院时多关照一句。
【十个一点】:
1.微笑多一点;2.语言美一点;3.行动快一点;4.效率高一点;5.做事多一点;6.理由少一点;7.胸怀宽一点;8.架子小一点;9.说话轻一点;10.责任重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