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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组织女子轮椅篮球项目运动员冬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31 生效日期: 2011-12-31
发布部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文号:
  北京河北浙江广东省(市)残联:

  

  为做好2012年伦敦残奥会参赛准备工作,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决定于2011年1月5日起组织轮椅篮球项目运动员进行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集训时间:2012年1月5日至2012年3月15日(共计71天)。

  

  报到时间:2011年1月5日。

  

  二、地点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参训人员

  

  领队兼主教练:徐元生(体管中心)

  

  教练员:王治丹(辽宁

  

  工作人员:2人

  

  运动员:12人

  

  张彦丽(北京)程海珍(北京)彭凤玲(北京)王晓燕(北京)龙云(北京)郝文华(河北)李伟娇(河北)付永清(浙江

  

  陈秋荣(浙江)李艳华(浙江)杨三(广东)邓明珠(广东

  

  四、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系人:王鹏

  

  电话/传真:010-66580285

  

  (二)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轮椅篮球)。

  

  联系人:刘程远

  

  电话/传真:010-80471831

  

  五、要求

  

  (一)集训队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工作规范》(残联厅〔2011〕79号),严格按照规范规定执行。

  

  (二)凡入选集训名单的运动员、教练员务必按时到指定训练基地参加集训。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书面报告至中国残联体育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参加下期集训资格,给予通报批评。各省自带田径项目领跑员。

  

  (三)承担集训任务的单位和集训队要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坚决杜绝兴奋剂事件的发生。

  

  (四)要建立健全各项训练和生活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教练员和运动员日常考核制度,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要在每周周末将队伍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要建立例会制度、教练员业务学习及研讨制度,形成良好集训氛围;教练员在集训开始一周内将阶段训练计划上报领队,并由领队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每名教练员要按时上交周训练计划。

  

  (五)集训经费由中国残联承担。

  

   中国残联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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