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深圳市宝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29 生效日期: 2011-12-29
发布部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 深人社发[2011]217号
 各区人力资源局,光明、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经申报、评审、公示,现认定深圳市宝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为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主要开展企业内的首饰设计师、珠宝首饰营业员、钻石检验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等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过程中有关事宜可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电话及传真25942980),并于每年年底前报送高技能人才培养情况。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