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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同意木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为普通食品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28 生效日期: 2011-12-28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监督函[2011]428号
  四川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调整木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为普通食品的请示》(川卫函〔2011〕440号)收悉。经组织研究, 我部同意木犀科粗壮女贞[ligustrum robustum(roxb.)blum.]苦丁茶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此复。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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