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卫办科教函[2011]1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加强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我部组织编制了新的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申请表(见附件,请从卫生部网站下载),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原申请表同时停止使用。请各地通知有关申报单位。
附件:1.人体物质出入境申请表(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用)
2.科研样品出入境申请表(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用)
3.人体物质出入境申请表(报卫生部用)
4.科研样品出入境申请表(报卫生部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人体物质出入境申请表(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用)
项目名称:
样品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话:
传 真:
申请日期:年月日
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制
填写说明:
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前,应仔细阅读《关于加强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管理的通知》及有关文件。
二、按申请表的格式,如实地逐项填写。
三、填写申请表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四、申请书一式1份连同有关材料(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项目申请人与国外合作机构或国外中心实验室中、英文协议复印件、项目申请人与国内各研究机构协议复印件、参与研究的国内各研究机构伦理委员会批件复印件、正式的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及受试者签名件),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上报。
五、外文缩写首次出现时,请给出原文全称。
六、表格不够可另附页,或登陆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下载。
七、本申请表可以复制,复印时请用a4复印纸,并于左侧装订成册。
人体物质 |
名 称 |
总数量 及单位 |
规 格 |
出 (入) 境 |
拟出(入) 境 日 期 | |||||||
包装 |
每包装容量 |
包装 数量 | ||||||||||
首次/延续(批次) |
||||||||||||
样品来源和 采集方式 |
||||||||||||
样品用途 |
||||||||||||
样品毒性情况拆检注意事项 |
||||||||||||
出入境口岸 |
||||||||||||
外方接受(输出)单位或中心实验室 |
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地址 |
中文 |
|||||||||||
英文 |
||||||||||||
负责人姓名 |
电 话 |
项 目 简 况 |
项目名称 |
|||||||||||
批准文号 |
||||||||||||
批准机构 |
||||||||||||
中方 负责 单位 |
名称 |
|||||||||||
地址 |
||||||||||||
类别 |
a. 科研事业b. 其他(请注明): | |||||||||||
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
中方协作单位 | ||||||||||||
单位名称 |
地址 |
类别 |
负责人 |
电话 | ||||||||
外方 合作 单位 |
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地址 |
中文 |
|||||||||||
英文 |
||||||||||||
负责人姓名 |
电 话 |
本单位审查意见: 本单位严格按照质检总局令《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83号),如实填报本申请表,并承诺不将样品用于申请用途以外的事项。 法人代表: 公 章 年月日 |
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月日 |
注:1.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报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2.本表不适用企业特殊物品出入境。
附件2
科研样品出入境申请表(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用)
项目名称:
样品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话:
传 真: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制
填写说明:
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前,应仔细阅读《关于加强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管理的通知》及有关文件。
二、按申请表的格式,如实地逐项填写。
三、填写申请表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四、申请表一式1份连同有关材料(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或单位证明、项目申请人与国外机构中、英对照协议复印件、与科研样品相关的正式研究方案等),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上报。
五、外文缩写首次出现时,请给出原文全称。
六、表格不够可另附页,或登陆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下载。
七、本申请表可以复制,复印时请用a4复印纸,并于左侧装订成册。
科研样品 |
名 称 |
总数量 及单位 |
规 格 |
出 (入) 境 |
拟出(入) 境 日 期 | ||||||||||||
包装 |
每包装容量 |
包装 数量 | |||||||||||||||
首次/延续(批次) |
|||||||||||||||||
样品来源 |
|||||||||||||||||
样品用途 |
|||||||||||||||||
样品毒性情况拆检注意事项 |
|||||||||||||||||
出(入)境口岸 |
|||||||||||||||||
外方输出 (接受)单位 |
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地址 |
中文 |
||||||||||||||||
英文 |
|||||||||||||||||
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
项 目 简 况 |
名称 |
||||||||||||||||
批准文号 |
|||||||||||||||||
批准机构 |
|||||||||||||||||
中方 单位 |
名称 |
||||||||||||||||
地址 |
|||||||||||||||||
类别 |
a. 科研事业 b.其他(请注明): | ||||||||||||||||
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本单位审查意见: 本单位严格按照质检总局令《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83号),如实填报本申请表,并承诺不将样品用于申请用途以外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章) 公 章 年月日 |
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月日 |
注:1.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报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2.本表不适用企业特殊物品出入境。
附件3
人体物质出入境申请表(报卫生部用)
项目名称:
样品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话:
传 真:
申请日期:年月日
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制
填写说明:
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前,应仔细阅读《关于加强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管理的通知》及有关文件。
二、按申请表的格式,如实地逐项填写。
三、填写申请表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四、申请书一式1份连同有关材料(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项目申请人与国外合作机构或国外中心实验室中、英文协议复印件、项目申请人与国内各研究机构协议复印件、参与研究的国内各研究机构伦理委员会批件复印件、正式的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及受试者签名件),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上报。
五、外文缩写首次出现时,请给出原文全称。
六、表格不够可另附页,或登陆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下载。
七、本申请表可以复制,复印时请用a4复印纸,并于左侧装订成册。
人体物质 |
名 称 |
总数量 及单位 |
规 格 |
出 (入) 境 |
拟出(入) 境 日 期 | |||||||
包装 |
每包装容量 |
包装 数量 | ||||||||||
首次/延续(批次) |
||||||||||||
样品来源和 采集方式 |
||||||||||||
样品用途 |
||||||||||||
样品毒性情况拆检注意事项 |
||||||||||||
出入境口岸 |
||||||||||||
外方接受(输出)单位或中心实验室 |
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地址 |
中文 |
|||||||||||
英文 |
||||||||||||
负责人姓名 |
电 话 |
项 目 简 况 |
项目名称 |
||||||||||||
批准文号 |
|||||||||||||
批准机构 |
|||||||||||||
中方 负责 单位 |
名称 |
||||||||||||
地址 |
|||||||||||||
类别 |
a. 科研事业b. 其他(请注明): | ||||||||||||
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
中方协作单位 | |||||||||||||
单位名称 |
地址 |
类别 |
负责人 |
电话 | |||||||||
外方 合作 单位 |
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地址 |
中文 |
||||||||||||
英文 |
|||||||||||||
负责人姓名 |
电 话 |
本单位审查意见: 本单位严格按照质检总局令《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83号),如实填报本申请表,并承诺不将样品用于申请用途以外的事项。 法人代表: 公 章 年月日 |
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月日 |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年月日 |
注:1.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报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部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卫生部。
2.本表不适用企业特殊物品出入境。
附件4
科研样品出入境申请表(报卫生部用)
项目名称:
样品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话:
传 真: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制
填写说明:
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前,应仔细阅读《关于加强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管理的通知》及有关文件。
二、按申请表的格式,如实地逐项填写。
三、填写申请表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四、申请表一式1份连同有关材料(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或单位证明、项目申请人与国外机构中、英对照协议复印件、与科研样品相关的正式研究方案等),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上报。
五、外文缩写首次出现时,请给出原文全称。
六、表格不够可另附页,或登陆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下载。
七、本申请表可以复制,复印时请用a4复印纸,并于左侧装订成册。
科研样品 |
名 称 |
总数量 及单位 |
规 格 |
出 (入) 境 |
拟出(入) 境 日 期 | ||||||||||||
包装 |
每包装容量 |
包装 数量 | |||||||||||||||
首次/延续(批次) |
|||||||||||||||||
样品来源 |
|||||||||||||||||
样品用途 |
|||||||||||||||||
样品毒性情况拆检注意事项 |
|||||||||||||||||
出(入)境口岸 |
|||||||||||||||||
外方输出 (接受)单位 |
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地址 |
中文 |
||||||||||||||||
英文 |
|||||||||||||||||
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
项 目 简 况 |
名称 |
||||||||||||||||
批准文号 |
|||||||||||||||||
批准机构 |
|||||||||||||||||
中方 单位 |
名称 |
||||||||||||||||
地址 |
|||||||||||||||||
类别 |
a. 科研事业 b. 其他(请注明) | ||||||||||||||||
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本单位审查意见: 本单位严格按照质检总局令《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83号),如实填报本申请表,并承诺不将样品用于申请用途以外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章) 公 章 年月日 |
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月日 |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年月日 |
注:1.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报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部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卫生部。
2.本表不适用企业特殊物品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