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农质发[2011]35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元旦、春节将至,农产品消费进入旺季,为确保消费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生产主体责任,努力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督查,确保生产源头安全。各级农业部门要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开展一次节前大检查,并组织开展三个专项检查,即以草莓为重点品种的种植业专项检查(具体方案见附件1)、以“瘦肉精”为重点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具体方案见附件2)、以“三品一标”为重点的保真打假专项行动(具体方案见附件3)。要组织精干力量,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养殖大户开展检查;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
三、加强检打联动,确保不留隐患。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开展节前专项抽检,重点对生产领域的蔬菜、畜禽等大宗鲜活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要针对省、市、县(市、区)组织的专项检测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跟进监督抽查,追溯查处,不留隐患。
四、加强舆情监测,确保应急有力。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执行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对各类动态信息监测预警,及时关注舆情动态,强化预警防控;要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主动应对和妥善处置,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反应快速,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五、加强宣传,营造质量安全氛围。各级农业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及宣传单、宣传展板、农民信箱、咨询服务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社区、集市、农村,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及时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和消费警示,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